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武政办〔2004〕1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九日

200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市人大、政协会议结束后,全市共收到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共1256件,其中:

(一)市人大议案3件

1.《关于抓住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壮大、拉长优势产业链案》;

2.《关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案》;

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案》。

(二)市政协建议案3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武汉市基层公共卫生网络体系建设的建议》;

2.《关于完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建议》;

3.《关于加快发展武汉市农村教育的建议》。

(三)市人大代表建议642件

(四)市政协提案608件

全国、省人大、政协会议后,还将有一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由我市办理。

二、办理方案

(一)办理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的有效途径,也是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对此,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认真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

2.按期办复,确保质量。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联合下发的《武汉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应于2004年5月20日前办毕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应于2004年7月1日前办毕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应于2004年5月1日前办毕答复(特殊情况可于7月1日前答复);市政协提案应于2004年8月1日前办毕答复;市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应于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答复。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一级目标管理,各承办单位要做到走访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任何承办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以上目标的完成。

(二)责任分工

1.关于市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市人大3件议案、市政协3件建议案的办理责任人、主办和协办单位详见附表。主办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全权负责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统一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各类具体问题。各协办单位要完成好主办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

2.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每件建议、提案的内容,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承办单位,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并回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分别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并回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工作措施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涂勇全面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每件议案、建议案按惯例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件议案、建议案都要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其中市人大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还需按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所有议提案,包括今年全国、省人大、政协会议结束后即将交由我市办理的议提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联合召开交办大会,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

2.加强督办,务求落实。分管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每月检查一次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办理工作;2004年4月由市人民政府各位副秘书长带队对全市各承办单位议提案办理进度情况进行分组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宪生的要求,在抓落实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办出成效,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3.组建网络,加强培训。各承办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并将上述人员名单连同联系方式于2004年2月1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以形成全市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网络。2004年3月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全市各承办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请省、市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到会讲课,以提高议提案经办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结合业务培训,对2003年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以进一步规范我市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全面实现议提案办理的各项工作目标。

序号

议案标题

分管市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协办单位

关于抓住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壮大、拉长优势产业链案

李涛

市经委

刘龙成

市计委、交委、建委,市外办、体改办、经协办、侨办、台办,市财政、教育、统计、科技、信息产业、环保、城管、农业、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劳动保障、商业、国资、人事、知识产权、外经、规划局,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海关,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区人民政府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案

张学忙

市农业局

吴福曾

市计委、交委、经委、建委,市乡镇企业、林业、水务、气象、科技、规划、财政、公安、劳动保障、民政、商业、教育、工商局,市计生委,武汉供电公司,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洪山、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案

袁善腊

市教育局

谭仁杰

市计委,市编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规划、财政、人事、科技、物价、信息产业、房产、农业局,洪山、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附件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一览表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一览表

序号

建议案标题

分管市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协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武汉市基层公共卫生网络体系建设的建议

刘顺妮

市卫生局

林国生

市计委、建委,市编办,市财政、公安、民政、劳动保障、规划、房产局,市开发办,各区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建议

胡绪昆鸟

市民政局

万勇

市计委、经委,市编办,市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统计、城管、物价、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武汉市农村教育的建议

袁善腊

市教育局

谭仁杰

市计委,市编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规划、财政、人事、科技、物价、信息产业、房产、农业局,洪山、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市区在建工地围挡广告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