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贵港市保供稳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贵港市保供稳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贵政办〔2008〕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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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9-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贵政办〔2008〕121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贵港市保供稳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4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和价格秩序,使我市的保供稳价工作高效有序,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港市保供稳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宾能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徐联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棠市物价局局长
成员:覃明达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覃小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强市物价局副局长
黄凯峰市经委副主任
曹福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甦市财政局副局长
骆泽昌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志初市农业局副局长
侯富成市粮食局副局长
张建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祝伟敬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副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棠同志兼任。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根据总召集人(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主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保供稳价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影响价格过快上涨的突出问题,提出保供稳价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保供稳价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二)通报、交流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保供稳价工作开展情况。
(三)研究、探讨、解决保供稳价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抓好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需要配合或联合行动的保供稳价工作事项。
(五)落实市政府其它有关保供稳价工作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4号)文件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保供稳价工作中实行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机制。各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加强宣传引导,稳定群众价格心理预期;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宣传各级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正面报道供求情况和价格形势,把握舆论导向,稳定市场预期,防止不正当炒作。
市发改委: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价格调控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出台,加大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力度,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民消费价格的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挂钩联动机制。
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和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全市经济运行,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企业,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加快发展。
市财政局:优化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支出;运用财税杠杆,加大对粮、油、肉、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价格补贴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
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完善猪肉(冻肉、活体猪)及其它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制订中长期储备规划,做好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货源的组织、供应工作,做到不断档、不脱销。
市农业局:负责配合研究出台有利于扶持菜篮子、米袋子等基地建设的政策,重点加强粮食生产基地、生猪集约经营、蔬菜基地等建设,为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供物质保障。
市粮食局: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制定和落实地方储备粮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收集、整理、分析和预测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会同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结构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研究出台有利于扶持米袋子基地建设的政策,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市民政局:负责配合统计、物价等部门做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积极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做好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挂购联动机制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负责编制贵港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贵港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及时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评估后的居民消费价格调查数据提供给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物价等部门作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保供稳价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我市保供稳价的有关工作,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的区间,控制在经济社会可承受范围内。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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