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07〕124号
颁布日期:2007-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7〕12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针对棉花企业火灾多发的情况,市政府从2004年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棉花企业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使全市的棉花企业消防安全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为了检验全市三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酒政发[2007]115号),就对全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抽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棉花企业火灾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全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

二、抽查范围

辖区内从事棉花收购、加工、储存、运输的企业、站点、作坊。抽查数为:肃州区和玉门市所有企业,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按现有数的30%抽查。

三、组织实施

(一)专项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市棉花市场季节性强的实际情况,拟成立由市公安、发改、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市棉花企业专项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从9月10日至9月15日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抽调专人,对棉花企业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抽查。

(二)抽查方案:五个产棉县(市、区)将辖区内所有棉花企业打印成册,由专项抽查小组人员进行随机点名,进行抽查,按照验收细则的要求逐项进行打分,确定评定等级,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强化管理,标本兼治,增强棉花企业防范火灾的能力,保障企业的消防安全。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全市棉花企业专项抽查工作之前对辖区内的所有棉花企业进行大检查,掌握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为市政府抽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动这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这次专项抽查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三)做好监督检查和执勤备战工作。各地要制定落实应急救灾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对棉花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改善和装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积极引导棉花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若发生火灾,可以减轻受灾企业的经济负担和政府在后的救助负担,使受灾企业能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同时要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处置,最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抽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而造成棉花企业发生火灾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酒泉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塞力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鸿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吉星市公安局副政委

张卫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王柏元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征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创业市质监局副局长

郭学锋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卫功同志兼任。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市区在建工地围挡广告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