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7年度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7年度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兰政发【2007】144号 ---|--- 颁布日期:2007-12-1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7年度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决定 兰政发【20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7年度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决定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兰政发【2007】144号 |
|---|---|
| 颁布日期:2007-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7年度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决定
兰政发【2007】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驻兰部队:
2007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中央、省属在兰单位和驻兰部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活动,推进了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行业绿化和机关庭院绿化的协调发展,绿地总量逐年增加,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市政府决定命名兰州电力学校等6家单位为兰州市2007年度“花园式单位”,鸿运润园等4个小区为“花园式小区”。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小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再创精品。各县区、各部门和驻兰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全民绿化意识,大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行业绿化和机关庭院绿化的档次和水平,为共建兰州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兰州市2007年度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名单
一、花园式单位(6家)
兰州电力学校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灵明堂拱北
兰州石源园林山庄有限公司
皋兰县第三中学
兰州市皋兰高新农业综合示范园
二、花园式小区(4个)
鸿运润园
瑞士豪庭
飞天家园B区
兰州石化公司上坎小区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