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发改委令第26号
颁布日期:2015-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附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506/W020150617372336756105.pdf

主任:徐绍史

2015年5月30日

附件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序号类别名称及文号发文单位及日期修改内容

1规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3月4日删除第八条第(一)项中的“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删除第九条第(一)项中的“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删除第十条第(一)项:“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2规章《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2日删除第九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删除第十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规章《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第9号令)电监会2005年11月7日将第十七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4规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28号令)电监会2009年12月18日删除第八条第二款: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删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5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发改投资[2009]8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3月26日删除第四条第(四)项:“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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