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农业部等 | 文号:发改电〔2010〕347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关于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1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当前正值冬小麦播种季节,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