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寿岩石刻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628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百寿岩石刻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永福百寿岩石刻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桂文报〔2015〕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百寿岩石刻规模较小,类型单一,周边环境相对稳定,保护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足,我局暂不同意百寿岩石刻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应加强百寿岩石刻相关勘察和研究工作,进一步明确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现状、保护管理情况、影响文物安全的主要因素等,在此基础上论证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请你厅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百寿岩石刻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安全。

四、病害严重、确需进行抢救性保护的石刻文物,应抓紧进行前期勘察和研究,编制保护工程立项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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