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冈石窟五华洞文物本体及微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云冈石窟五华洞文物本体及微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89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审批云冈石窟五华洞文物本体及微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4]2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云冈石窟五华洞文物本体及微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二、对该项目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应补充拟监测目标如裂隙渗水、岩体风化或开裂、颜料退化等病害的详细调查资料(含图纸和对比照片),以及相关前期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报告,逐个论证各监测项目的必要性和布点的合理性。

(二)建议结合对石窟微环境的计算机建模分析,预判窟檐建设前后微环境的变化,作为各监测项目和布点论证的参考。

(三)红外热相监测凝结水、紫外线监测风化程度均为间接监测手段,应采取针对病害本身的直接监测方法,如对凝结水量的定期记录、壁画彩塑等本体色彩变化的监测,以及洞窟内光环境的监测。

(四)游客监测应与云冈石窟游客管理工作相结合统筹考虑。

(五)补充空气质量分析仪各项监测指标的详细监测量程和精度指标;补充说明窟顶裂缝的监测技术手段是否能满足对裂缝宽度、深度以及长度发展变化的监测需求。

(六)除湿机安设及监测工作属于试验性工作,可先选一个石窟试装一台,待积累相关监测数据后,视对比情况再行考虑其他石窟的安装。

(七)进一步细化设备安装、伪装方式设计及技术要求,补充详细的监测布点图纸及设备安装大样图。裂隙监测所选位移传感器需锚固安装,应慎重考虑其对文物或岩体造成的二次破坏。各设备的能源供应和数据传输宜考虑无线传输,如确需布线,应附上详细的布线图纸,严防对文物本体的破坏,最大限度减小其视觉影响。

(八)补充说明与该监测工作方案配套的人工巡查、照相等常规监测制度。

(九)根据上述意见调整预算项目。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2月15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市区在建工地围挡广告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