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2月10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共八项: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4年市本级预算

四、审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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