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江港口岸线资源使用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江港口岸线资源使用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

沿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切实保障港口岸线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安庆市行政辖区内所有涉及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建设项目报批工作暂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近期确需使用港口岸线的,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待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出台后,再行恢复长江港口岸线资源使用报批工作。

三、在此期间,有违法违规使用港口岸线行为的,市港口局和市直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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