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2013〕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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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24日
滁州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地质环境条件及2013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2年,我市境内共发生地质灾害3起,其中,地面塌陷2起,崩塌灾害1起,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无人员伤亡。另外,全市还存在多处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
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及威胁对象
通过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活动规律及诱发因素,全市16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我市崩塌、滑坡等岩土位移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是全椒县、南谯区、琅琊区、来安县及京沪铁路滁州至凤阳路段。
崩塌隐患大部分为切坡建房、修路所致。京沪铁路滁州-凤阳段,定远县、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等地公路沿线,多处有地堑式、路堤式路基,两侧边坡较陡,强降雨易引发岩土崩塌。尽管部分路段陡坡进行了加固护坡处理,由于地形地质条件的复杂性,道路沿线仍有小型崩塌、滑坡灾害隐患。
琅琊区古道社区梨园巷55号8室住户所在的坡上和坡下高差5-6米,挡土墙坡度约85°。坡上房屋地基发生土体蠕动,造成地面和房屋墙体开裂,崩塌隐患威胁坡上、坡下4户29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梨园巷55号4室南侧山坡曾经于1997年汛期暴雨引发滑塌,宽度15米,滑塌量约80方,造成紧邻坡脚处的3间房屋垮塌。目前边坡滑塌处为凹形,两侧向坡下突出,坡高约6-8米,坡度约70°,为土质边坡,坡上树木向坡下外倾,边坡仍然处于不稳定状态。滑塌隐患威胁坡下约15人生命财产安全。
琅琊区古道社区铜矿北村部分居民住宅处在陡坡下,陡峭的山坡上有多块巨石处于不稳定状态,在降水、振动等因素影响下,坡上不稳定巨石可能会崩落,威胁坡下3户16人生命财产安全。
凤阳县刘府镇芦山村小王庄村民组附近的小王庄铁矿露天采坑长约500米、宽约50-200米、深约10-20米,采坑边坡坡度约45°-75°。采坑西侧6户23人以及高压输电线铁塔受到采坑边坡崩塌隐患的严重威胁。采坑附近尾矿库堤坝被村民挖土毁坏,极易导致局部堤坝崩塌灾害和矿渣污染水土环境事件发生。
天长市冶山矿区一侧陡崖,坡度70°-90°,坡顶高度20-30米,暴雨时常有滚石坠落,威胁崖下道路运输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同时受到崩塌、滑坡隐患的威胁,
目前纳入市级管辖的滑坡隐患主要有2处。其中,来安县张山乡陈港滑坡,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强降水引发,具有不稳定性,滑坡隐患威胁坡下4户17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椒县石沛镇河南村黄洼组黄洼滑坡隐患点,其滑坡体由残坡积碎石土组成,滑坡体顺坡长70米,最大宽30米,体积3100立方。滑坡隐患威胁6户3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上述区段外,我市一些露天开采的矿山采矿场,以及在建工程的深开挖基坑或工程切坡地段,也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地面塌陷的重点防范区段分布于凤阳县、定远县及琅琊区。定远东兴盐矿、定远及凤阳一带的地下矿山企业;琅琊山脚下分布较多的古老窿,是地面塌陷灾害的重点防控区段。南谯区张浦郢等地擅自进行的地下工程,存在易诱发地面塌陷的隐患。
定远县多家石膏矿地下采空区面积累计已达100万平方米,存在着地面塌陷的隐患,并已经引发了地面塌陷灾害,地面塌陷深度为0.5-1.0米。
定远东兴盐矿部分地段的开采井过于集中,加上断裂构造的影响,致使矿区地下形成了较大范围的采空区,曾三次发生了大面积地面塌陷灾害,地质物探资料显示,开采区有20处地下采空区,仍有可能引发新的地面塌陷灾害。
凤阳县原华杰石膏矿地下采矿区地跨凤阳县和定远县,尽管该矿于2008年9月被关闭,但形成了较大范围的地下采空区,曾发生多次地面塌陷,由于矿区西部距定远县三叉路村民组较近,对该村民组20户8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琅琊山脚下,有古人开采铜矿遗留下多处地下采矿巷道、洞穴(俗称老窿)。1988年来,在电视机厂居民区、铜鑫矿业公司老井口、梨园巷、铜矿尾砂库坝下约500米处等地曾发生地面塌陷灾害,塌陷深度达10米左右。据专家分析认为,这些老窿在一定的自然及人为因素的作用下,易诱发地面塌陷灾害,威胁该区域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上述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主要为区域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村庄、矿山、居民区和铁路、公路以及其他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等。
三、重点防范期
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外,降雨的强度和降雨量的大小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我市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根据今年气候反常的特点,一旦汛期短时间强降水达150毫米以上或持续降雨在半月以上时,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矿山开采及建筑工程切坡引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由于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故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责任重大的工作,各地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强化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相互配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措施到位,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汛期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重点对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段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进行调查,及时分析灾情、险情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意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段,编写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出当年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建议。对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或灾害隐患(见附件),辖区政府要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专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灾害隐患点公布,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落实到单位和人户。必要时应进行专项地质灾害勘查,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因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矿山企业要加强对采空区的管理,严格按照开采设计的要求,规范其开采行为,不得越界开采,尽快建立地面变形监测网,分析预测灾情隐患的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地面塌陷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各地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及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在组织专家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提出防灾措施,划定危险区和设立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情况,以便随时应对突发性险情或灾害的发生。
(四)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从市、县到乡(镇)、村(或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各地的地质灾害信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应在4小时内向上报告,以利于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及发展趋势,制定并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接到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做到信息灵、行动快、调查细、判断准、防治早。市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市已建成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进行调查和监测,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地质灾害监测基本知识和应急措施,提高监测和预防的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并通过“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进行广泛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社会宣传和咨询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如何鉴别和及时发现地质灾害,怎样预防、预报地质灾害以及如何避让、治理地质灾害等,以增加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及监测责任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及危害性等有关情况,将全椒县黄洼滑坡等10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2013年度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进行监测和预防,有关单位要适时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各县市区要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相关情况,编制各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所在行政区的县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并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的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要按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工作。
附件:2013年滁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
附件
2013年滁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
序
号
位置
类型
险情
分级
可能威胁的
对象和范围
诱发
因素
防治建议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监测人及
电话号码
1
全椒县石沛镇
河南村黄洼组
滑坡
小型
村民6户30人
降雨
监测、巡查、撤离
全椒县
人民政府
王飞
(副县长)
任云忠
15155021297
2
来安县张山乡
陈港村
滑坡
小型
村民4户17人
降雨
监测、巡查、撤离
来安县
人民政府
时刻
(副县长)
余荣
13965639020
3
琅琊区古道社区梨园巷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中型
居民27户114人
降雨、振动
监测、巡查、撤离
琅琊山矿业总公司
琅琊山林场
王德洲
轩春全
(法人代表)
许玉明
13955011930
4
琅琊区古道社区铜矿北村
崩塌
小型
居民3户16人
降雨、振动
监测、巡查、撤离
琅琊山矿业总公司
琅琊山林场
王德洲
轩春全
(法人代表)
吴仕振
13516404852
5
琅琊区古道社区响水洼
崩塌
小型
居民12户43人
降雨、振动
监测、巡查、撤离
琅琊区
人民政府
王定军
(副区长)
万琍
13865501181
序
号
位置
类型
险情
分级
可能威胁的
对象和范围
诱发
因素
防治建议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监测人及
电话号码
6
明光市城区韩山北路
崩塌
小型
居民8户28人
降雨、振动
监测、巡查、撤离
明光市
人民政府
邹军
(副市长)
华应抗
13965978677
7
明光市城区耐火东村
崩塌
小型
居民8户28人
降雨、振动
监测、巡查、撤离
明光市
人民政府
邹军
(副市长)
时雷
13956328808
8
凤阳县刘府镇
芦山村小王庄
崩塌
小型
村民6户23人
降雨、振动
监测、巡查、撤离
小王庄铁矿
宋春
(法人代表)
李锦全
15956093451
6141729
9
天长市冶山镇
冶山矿区
崩塌、
滑坡
小型
矿区道路运输车辆及其行人安全
降雨、振动
巡查、警示、治理
天长市
人民政府
刘正田
(副市长)
邵长勤
13955077395
10
定远东兴盐矿
地面
塌陷
中型
矿区及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地下
采矿
监测预警、巡查、治理
定远县
东兴盐矿
刘峰
(副总经理)
李刚
1396596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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