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秘〔2016〕41号
颁布日期:2016-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5〕1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意义,把建好管好政府网站作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为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

二、充实网站内容

(一)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报道重要会议、重大政务活动、重大政策措施等信息,切实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认真梳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信息类别、时限和主体,确保信息的发布数量和更新速度,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策解读第一平台的作用,政府及各部门发布的涉及经济发展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同步在政府网站推出政策解读,把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讲清楚,把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文字、图解、在线访谈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解疑释惑,增强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相关地区和部门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类、服务类信息的发布;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要及时发布或转载准确信息予以澄清。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做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疏导情绪。

(四)加强互动交流。搭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平台,畅通群众网上意见表达渠道,完善领导信息、部门信箱、网友留言、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建设。对网友提出的有价值、有意义的意见建议,以及咨询投诉、反映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答复,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提升传播能力

(一)建立政府网站联动机制。加强各政府网站间的协同联动,发挥网站集群效应。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要实时关注中央政府及省政府网站动态,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题专栏,第一时间转载、链接中央政府及省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各政府网站应在当日内完成转载、链接报道。

(二)创新网站表现形式。各地、各部门开办外语版网站,要有专业、合格的支撑能力,确保外语内容及时更新、语言规范准确,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可暂时不开设外语版。加强政务微博、微信传播平台建设,面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用户开发人性化、个性化、便于社交媒体分享的App应用,能够在政府网站设置无障碍浏览通道。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加强政府网站与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合作,及时向媒体提供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将政府声音传递给公众,最大限度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权威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保障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对其主管主办的政府网站,应建立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做好网上网下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制。要确定一位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业务单位向政府网站提供指定信息。建立信息员、联络员制度,负责政府网站相关内容的收集、撰写、报送和联络等工作,并定期召开网站联席会议。

(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要制定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化运行。各单位要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展示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明确信息发布的途径和方式,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应随时编辑上网。要明确信息提供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复制、报送、审核、发布等环节,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推进集约化建设。为保障技术安全、加强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全市政府网站群,市政府各部门除上级主管部门已建设统一平台的,一律纳入网站群中作为子站统一建设管理,不再单独建设网站。各县、市、区政府可共享市政府网站平台,以市级平台为基础,以地区为单位,采取分布方式建设本地区的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独立建设本地区的政府网站群,整合本地区内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网站,作为子站统一管理。各子站维护单位负责根据栏目要求提供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

五、强化网站管理

(一)夯实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垂直管理或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部门,由其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确保网站安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落实网站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网站日常巡查和监测,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府网站稳定、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稳定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绩效评估、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语言翻译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翻译人员等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稿费等。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对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网和管网水平。

(四)加强考核问责。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机制,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分级考核评估,并纳入各县、市、区及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通报相关单位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

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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