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秘〔2013〕55号
颁布日期:2013-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5月31日

淮北市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禁烧目标

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区域性秸秆禁烧城市,夏季和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实行区域禁烧。区域禁烧的范围为:城市(包括县城)周围5公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以及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

三、部门职责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环境监察人员要严格督查、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联合农业部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日报、周报工作。

农业部门要督促乡镇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措施,发现秸秆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督促机械收割队员严格按要求控制留茬高度,推广农作物秸秆在工业产品开发、饲料加工、秸秆还田、沼气沤制等方面的综合利用技术。

林业部门要积极做好防火护林工作,对焚烧秸秆毁坏林木的责任人实施处罚,并依法追究责任。

农机部门要深入现场,加强农机管理,监督机械收割队员把留茬高度控制在15公分以下,并落实奖惩措施,从根本环节上减少秸秆的焚烧。发现留茬超过15公分、存在点火隐患、影响秋种的地块,应及时划定为从严监管地块。

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并通报秸秆焚烧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规定或阻碍禁烧执法的行为依法查处。

消防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防火宣传、巡查,充分做好火灾预防和消除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宣传、广电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

气象部门负责在秸秆禁烧期间,提供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和着火点的方位。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干部履行禁烧职责情况进行监察,依法追究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濉溪县、三区人民政府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负责。乡镇政府是禁烧工作实施主体,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5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制订、细化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划定和公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落实动员部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5月31日前,各县(区)政府要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工作车辆和工作经费“四落实”。

(二)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7月10日)。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禁烧工作始终,集中宣传动员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8日。

(三)禁烧巡查阶段(6月5日—6月30日)。各县(区)及禁烧区域内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和巡查组,实行全天候巡检,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开展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要及时通报并采取措施处置。市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督查组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成立由有关副市长担任各督查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组,督查各县区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秸秆禁烧的宣传情况、秸秆焚烧灭火器具的准备情况、秸秆禁烧包保划片责任的落实情况、秸秆留茬高度、秸秆综合利用的情况。

(四)督查考核阶段(7月1日—7月10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督查组督查情况,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市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庄,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头,确保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本部门禁烧工作方案,确保落实禁烧职责。各级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联系电话报市禁烧办。

(二)强化协调、分工负责。县区和乡镇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明确责任,一抓到底。各责任主体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禁烧工作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作宣传标语、条幅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完善禁烧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农户自觉禁烧、社会广泛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加强巡查。在全市范围内划定重点禁烧区域,并建立包保责任制,县区政府要将包保责任情况于5月31日报市禁烧办。市禁烧办要深入县、区进行督查,各责任主体部门要建立正常的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市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全天候受理全市秸秆焚烧举报。从6月1日起,县、区秸秆禁烧工作机构每日向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日禁烧情况;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向省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日禁烧情况。

(四)建章立制、严格奖惩。禁烧期间、禁烧区域内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将予以通报;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乡镇及所辖村,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附件:1.淮北市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市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及包保责任一览表

附件1

淮北市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军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朱德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政市环保局局长

王家春市农委主任

张友松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焦守江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顶宇市发改委副主任

梁红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春虎市交通局副局长

梁敦福市安监局副局长

丁言杰市气象局副局长

亓峰濉溪县政府副县长

李健相山区政府副区长

许炜杜集区委常委、副区长

鲁孝诗烈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政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王影、市农委周茂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王好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人员组成。

附件2

全市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及包保责任一览表

县区

重点区域

督查内容

第一责任人

市包保部门

包保领导

相山区

渠沟镇:土楼、钟楼、张集、大梁楼、油坊、小集、刘楼、桥头、鲁楼、河北、徐集、郭王、张楼。

任圩办事处:李桥、光明、代庄、陈庄、新兴、南湖、红星。

曲阳办事处:黄里。

各责任单位秸杆禁烧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秸杆禁烧宣传情况、秸杆焚烧灭火器具的准备情况、禁烧包片责任落实情况、秸杆留茬高度、秸秆秸杆综合利用情况

王波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

叶露中

濉溪县

城关镇:八里村、王冲孜村、黄桥村、蒙村、杜庙村。

临涣镇:湖沟村、高皇村、周庄村、陈圩村、沈圩村、黄庄村、王楼村、永红村、海孜村。

百善镇:百善村、马乡村、徐楼村、张庄村、叶刘湖村、颜道口、柳孜村。

濉溪镇:黄桥村、八里村。

开发区:向阳村。

铁佛镇:铁佛村。

四铺乡:五铺村、四铺村、三铺村。

孙町镇:邵圩村。

南坪镇:浍北村。

各责任单位秸杆禁烧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秸杆禁烧宣传情况、秸杆焚烧灭火器具的准备情况、禁烧包片责任落实情况、秸杆留茬高度、秸杆综合利用情况

李加玉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杨军

烈山区

烈山镇:青谷村、蔡里村、化家湖村、蒋疃村、南庄村、土型村、凤凰山村、新南村、新北村。

宋疃镇:古饶社区、军王村、新园村、黄营村、费寨村、泰山村、马场社区、马桥村、马场社区、雷山社区、宋疃社区、古饶社区、东风村。

杨庄办:黄桥村。

古饶镇:泰山行政村、草庙行政村、王店村、秦楼村、双河村、苏庄、代庄、牛圩子、油坊、孙窑、前圩子、金庄子。

各责任单位秸杆禁烧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秸杆禁烧宣传情况、秸杆焚烧灭火器具的准备情况、禁烧包片责任落实情况、秸杆留茬高度、秸杆综合利用情况

岳军芝

市农委

市林业局

市交通局

谌伟

杜集区

石台镇:童台村、石台村、梧桐村、白顶山村。

朔里镇:葛塘村。

各责任单位秸杆禁烧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秸杆禁烧宣传情况、秸杆焚烧灭火器具的准备情况、禁烧包片责任落实情况、秸杆留茬高度、秸杆综合利用情况

张保成

市公安局

市气象局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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