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2014〕37号),现就我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事项,我市对应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可下放给县区政府的要彻底下放;按照依法合理、应放尽放的原则,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向县区政府放权;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规范办理。

(二)健全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按照依法设定、科学分类、统一规范、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继续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制制度,在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严控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切实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三)规范前置审批行为。

全面清理前置审批条件,编制前置审批条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中介机构行为规范和准则,完善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四)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加大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责整合力度,优化行政审批权配置,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模式。简化审批工作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一站式”审批,创新审批方式和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审批联动机制,简化前置审批要件,构建证件联办、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机制。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做到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措施,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履行监管职能,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力度,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做好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向市场放权。

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开展开发园区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七)进一步向社会放权。

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培育和加快发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制度;加快向社会转移职能;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

(八)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健全行政审批考评机制,将行政审批绩效评价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职能履行)考评,真正形成重实干、重落实的工作导向。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编办、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落实责任,切实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减小不减大、减虚不减实、减弊不减利、明放暗不放,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以及变相审批,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的解读工作,加深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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