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

铜政办〔2013〕5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功能,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和群众体育健身的需求,促进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负责、全面推进、安全规范、实用实效”原则,在确保校园环境优良、教学秩序正常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基本需求。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总体目标:2013年底全面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步骤:2013年8月底前完善学校场馆对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形成规范制度;2013年底前,借鉴试点学校经验,全面推进学校场馆对社会开放;2014年全面巩固学校场馆对社会开放工作。

三、开放要求

(一)开放范围:市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所属的体育设施。

(二)开放时间:学校寒暑假、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期间,每天开放不少于2小时。

(三)开放对象: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

(四)开放手续:青少年学生和社区居民凭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社区办理健身证(卡),持健身证(卡)到所在社区学校健身和锻炼。学龄前儿童须在成人带领下进入学校健身和锻炼。相关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开展健身活动或参加比赛的,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开展活动。

(五)开放项目:学校的室外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田径场等体育锻炼设施及场所。

(六)开放规模:根据学校体育设施的实际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学校接纳锻炼人员的规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具体为:

市教育局:负责制订《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检查和评估细则》等相关文件;指导开放学校制定实施细则;督促各校加强安全管理,将开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必要经费,主要用于学校体育场馆维护保养,运动器材修理更新、水电等消耗及因场馆开放而增加的管理费用。根据我市实际,市属学校每年每校安排2万元体育场馆开放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每年安排20万元体育彩票专项资金,用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相关的保险补助和工作奖励。

市体育局:配合开放学校进行体育锻炼指导;配合市教育局为开放学校落实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费用;指导各开放学校做好体育健身器材更换工作;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治安保卫工作,协调、督促开放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到开放学校巡逻,负责进入学校锻炼居民的资审工作,加强开放场馆、设施的治安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处理开放场馆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安全。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学校所在社区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社区根据开放学校提供的进校锻炼人数,制作发放居民出入学校健身证(卡),教育社区居民爱护学校体育设施和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积极参与调解相关纠纷。指导入校锻炼的居民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市物价局:负责核定学校室内体育场馆(游泳馆及部分室内场馆等)向社会开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检查、监督,规范收费行为。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学校体育场馆的水电、管理等费用支出。

各区政府:负责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开放学校和开放时间,每年每校按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补助辖区内开放学校,并将补助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

开放学校:负责与其所对应社区、公安派出所成立协调议事小组,制订具体的协调议事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议事机制。同时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设施名称、开放时间和相关规定予以公示,以便居民参与社会监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广泛宣传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营造政府推动、学校和社区互动、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新闻舆论正确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的良好环境。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广大青少年了解科学健身知识,自觉爱护学校财物,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三)加强督查,推动落实

市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对所有开放学校开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开放学校做好开放工作。要切实抓好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检查,对在开放工作中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的开放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执行不力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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