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2013〕6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
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幸福铜陵”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坚决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继续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进一步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六)深入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收费清查,坚决纠正乱收费、高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纠正和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治理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
(八)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九)深入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的不正之风。继续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行为,坚决纠正“关系户”、“人情房”等问题。
(十)深入推进部门行业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和创新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职责分工
(一)加强涉及民生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农业、教育、卫生、审计、物价、住建、国土、水务、人口计生、民政、环保、交通、监察、纠风、县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深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工作,分别由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财政、审计、农业、地税、公积金中心、监察等部门配合。
(三)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住建、国土、水务、人口计生、人社、民政、工商、交通、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四)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方面问题的工作,由市建投公司牵头,县区政府及市国土、农业、住建、人社、法制、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发改、工商、人社、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七)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银监、经信、卫生、交通、公安、商务、人行、纠风及电力、电信等行业部门配合。
(八)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市编制、教育、卫生、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九)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生、质监、工商、商务、检疫检验、监察、农业、财政、纠风、广播电视等部门配合。
(十)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财政、国土、民政、农业、审计、规划、监察等部门配合。
(十一)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农业、水务、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十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纠风工作计划,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和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配合部门和单位,对所承担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于今年6月24日前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抓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惠民。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纠而复发。
(三)突出案件查处。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四)推进源头治理。坚持用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分析,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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