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2〕93号
颁布日期:2012-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12〕93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主要污染物增量增加,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滞后时序进度,减排形势较为严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减排工作意识。各级各部门要从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减排工作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行动起来,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减排责任落实。市政府已将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对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任务落实到关键环节和具体时间节点上。县、区政府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所管辖企业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负总责。减排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主抓,加强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减排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减排项目推进。减排的关键在项目。今年我市安排的减排项目都已经省环保厅和环保部备案,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责任单位一定要围绕这些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工作,千方百计推进已建成项目的减排提效和新建项目的及早投运。火电企业已建成的脱硝设施要加强运行管理,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工作;水泥企业要抓紧完成全部生产线的低氮燃烧器设施建设,铜陵海螺水泥公司日产1.2万吨生产线和铜陵上峰水泥公司的一条生产线要提前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工程,减排效率要确保达到50%以上;铜陵海螺水泥公司另四条生产线通过低氮燃烧改造工程,确保脱硝效率达到30%;超时限的机动车要按时报废,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与管理于今年8月份开始试行;被列入减排计划的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加快沼气、有机肥生产设施建设,达到环保部减排核查要求。同时,列入淘汰计划的项目,务必按期完成关闭工作;增补的减排项目,各有关企业要服从全市减排大局,积极推进。

四、进一步强化减排奖惩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今年5月15日召开的全省火电、水泥行业减排工作现场会精神,在积极争取省级减排资金支持的同时,市级环保专项减排资金将向脱硝减排项目、电厂旁路拆除减排项目和重点企业提标升级减排项目倾斜。对减排设施未按规范运行和减排项目建设进度达不到计划要求的单位,及时对其预警,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预计无法完成减排任务的,实行限产措施;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市政府将实施“一票否决”,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今后,要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与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相挂钩,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在没有完成整改前,各有关部门不得给予支持。

五、进一步强化减排基础工作。新建成的减排工程在线监控设施要同步安装到位,同省环保厅联网并正常运行。要加强新、老减排设施的在线监控比对,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历史数据保存期要达到1年。严格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细则要求,收集整理台账资料,减排设施的运行记录、维护记录、原辅材料消耗、能源消耗及副产物产生量,在保证齐全和完整的基础上,要对其逻辑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对结构减排项目,要做好政府关停文件、断水停电证明、营业执照注销(变更)证明、排污许可注销证明、环评审批文件及关停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减排日常监管。市环保局要充分发挥减排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作用,加强项目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强化限制性措施,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市水务、农委、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减排责任分工,服从全市减排大局,积极主动地做好牵头协调与督办工作。加大减排执法力度,将减排监管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对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对多次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要责令企业负责人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要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减排监察系数不低于9%。

附件:2012年铜陵市重点减排项目及污染物减排计划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

附件

2012年铜陵市重点减排项目及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环保部目标责任项目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污染物种类

计划减排量(吨)

责任部门

1

铜陵上峰水泥公司

1#-3#线低氮燃烧器改造

氮氧化物

1958

市环保局

2

铜陵海螺水泥公司

1#-4#线低氮燃烧器改造

氮氧化物

3318

市环保局

3

鑫豪成养殖场

干清粪、沼气、综合利用

化学需氧量

5.6

市农委

氨氮

1

二、省政府目标责任项目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污染物种类

计划减排量(吨)

责任部门

1

国电铜陵发电公司

2#机组脱硝

氮氧化物

3707

市环保局

全部机组烟气旁路拆除

二氧化硫

2773

2

皖能铜陵发电公司

5#机组脱硝

氮氧化物

4080

市环保局

全部机组烟气旁路拆除

二氧化硫

1420

3

富鑫钢铁公司

烧结机烟气脱硫

二氧化硫

2241

市环保局

4

铜陵上峰水泥公司

1条水泥线脱硝设施建设

氮氧化物

0

市环保局

5

铜陵海螺水泥公司

1.2万吨线脱硝设施建设

氮氧化物

0

市环保局

三、市政府目标责任项目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污染物种类

计划减排量(吨)

责任部门

1

清华科技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化学需氧量

113

铜官山区政府

2

西湖污水处理厂

提高处理水质水量

化学需氧量

1200

市水务局

氨氮

163

3

新民污水处理厂

提高处理水质水量

化学需氧量

1732

市水务局

氨氮

211

4

鸿发养殖有限公司

干清粪、沼气、农业综合利用

化学需氧量

9

市农委

氨氮

1.5

5

天门镇高贵禽业

建设有机肥设施

化学需氧量

19.5

市农委

氨氮

1.5

6

王庭宏养殖场

建设有机肥设施

化学需氧量

21

市农委

氨氮

1.7

7

正强禽业有限公司

建设有机肥设施

化学需氧量

31.2

市农委

氨氮

2.72

8

战友禽业合作社

垫草垫料、综合利用

化学需氧量

5.74

市农委

氨氮

0.02

9

市交警支队

机动车淘汰

氮氧化物

按实际结果核定

市公安局

四、2012年增补项目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污染物

种类

计划

减排量

(吨)

完成

时限

责任部门

1

铜陵海螺水泥公司

提前完成1.2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

氮氧化物

600

2012年

10月

市环保局

2

铜陵上峰水泥公司

提前完成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

氮氧化物

200

2012年

10月

市环保局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污染物

种类

计划

减排量

(吨)

完成

时限

责任部门

3

铜陵恒业造纸公司

关闭造纸生产线

二氧化硫

160

2012年

9月

市经信委

COD

229

4

铜官山化工公司

一条15万吨/天硫酸生产线关闭

二氧化硫

300

2012年

9月

铜化集团公司

5

华兴化工公司

硫酸尾气治理升级改造

二氧化硫

70

2012年

10月

铜化集团公司

6

铜冠冶化分公司

硫酸生产线尾气深度治理

二氧化硫

300

2012年

10月

铜陵有色控股公司

7

金隆铜业公司

环境集烟系统烟气治理

二氧化硫

100

2012年

9月

铜陵有色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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