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三明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三明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三明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有效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使用监督,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决定调整充实三明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任:杜源生市长
副主任:纪熙全副市长
成员:王冬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文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伍成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程鹏鹰市经贸委主任
邓观宝市监察局局局长
刘万年市财政局局长
曹榕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詹学齐市林业局局长
邓永辉市审计局局长
吴长树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黄圣团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正青市城投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胜梅列区政府代区长
张文珍三元区政府区长
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文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土地收储中心常务副主任陶树勤、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苏宗发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土地管理委员会是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对全市土地管理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专门机构。主要研究全市土地管理方面重要事项,重点是城市规划区。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以下事项:
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分解下达;
2.年度经营性用地征收储备及出让计划;
3.重大经营性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方案;
4.重大片区和重点项目用地安排;
5.研究审议土地供应管理中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意见;
6.重要矿种开采、矿业发展、重大地质灾害危险治理等问题;
7.研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等问题;
8.市政府土地联席会议认为需提交研究审议的问题;
9.需要提请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联席会议制度。市土地管理委员联席会议根据土地管理工作需要即时召开,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城乡规划局、土地收储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同时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相关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或单位责任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列席会议。由土地管理委员联席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划拨、出让涉及选址、规划条件、范围、用途、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保留价等问题;
2.土地收购储备地块涉及的范围、用途、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及规划条件、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保留价等问题;
3.拟开展三旧改造地块、规划条件、范围、用途、出让方式、出让金标准等问题;
4.拟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方式、规划条件、用途、出让金标准等问题;
5.涉及土地置换的范围、用途、面积、置换方式等问题;
6.涉及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裁决;
7.需要提交研究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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