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 文号:明政文〔201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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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明政文〔201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明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三明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doc
三明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是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决策机制
(一)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程序规定,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民主。
(二)落实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应当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机制,通过民意反映、调研检查、评估审查等方式,开展跟踪反馈。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关应当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
(四)抓好三明发展急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重点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等领域开展规范性文件调研制定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五)完善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有重点地选择一至两项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
(六)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纠错工作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七)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重点开展清理各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和措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创新社会管理
(八)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紧急状态预警机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能力。
(九)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守信行为鼓励保护和对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和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健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研究制定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意见,研究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对接措施,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十一)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
(十二)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文化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十三)加快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
(十四)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切实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领域的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深入开展。
(十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探索多样化的柔性执法方式,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倡导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和重大案件回访等制度。
(十六)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对涉及治安、食品、药品、物价、交通、住房、安全生产等关系民生和社会安定稳定的领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十七)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推行行政机关领导人参与行政应诉制度,严格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十八)依法开展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省政府实施细则和《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
(十九)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体、程序、证据、依据等问题,指导有关人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六、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二十)落实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
(二十一)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与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十二)加强依法行政绩效考核。进一步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调整和细化有关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指标设定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二十三)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加强对示范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扶持和指导,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快速提升。
(二十四)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计划,并在2012年12月上旬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二十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法制力量建设,以适应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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