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护利用乡土阔叶树加快建设生态园区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护利用乡土阔叶树加快建设生态园区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3〕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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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护利用乡土阔叶树加快建设生态园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生态园区建设,提高园区品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保护利用乡土阔叶树加快建设生态园区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园区建设为目标,注重对乡土阔叶树的保护、利用,超常速、低成本地建造近自然植物群落,构建以森林和乡土树木为主体、乔灌草花合理搭配、树种多样、景观优美、栽植和管护相统一的园区绿地生态系统,实现园区森林环抱、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型园区。
(二)基本原则
1.规划优先。园区绿化应与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同步,高起点做好绿化专项规划,突出科学设计、合理布局,有意识地保留部分自然山体、原生植被、天然水系,做到“点、线、面”相结合,维护园区山水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保护利用。园区开发建设尽量避开生态公益林,最大限度地保护利用既有种木。对征用开发林地上的阔叶树要做到可移不可砍,经断根等处理后,应全部移植到圃地管理或直接用于园区绿化。
3.生态自然。园区绿化树种应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乔木、灌木、地被复层配置,形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做到绿树、香树、色树相结合,林木、灌木、地表草相统一,提升绿地自我维护、更新和发展能力,增强稳定性和抗逆性。
4.集约节约。做好开发林地阔叶树种的移植保护,既可快速形成成片、大体量的绿化景观,又能形成遵循自然循环规律的“低成本维护管理型”绿地生态系统,有效节约绿化建设投资。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现有各类园区(包括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农民创业园)要以乡土阔叶树为主,分别建设1条两侧宽度各达20米以上的生态景观大道绿化示范带、1块5公顷以上的以乡土乔木为主的公园绿地示范片、1个边坡挂白治理示范点、1个面积2公顷以上的开放性苗圃(园区片林),园区绿地率达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重视生态园区建设。生态园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立市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改善园区面貌、提升园区品味的具体表现。各级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园区的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任务,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重视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二)加强审批管理。征地单位应对拟征用林地上的阔叶树进行每木调查,登记造册,建立林木档案,提出移植保护利用方案。征地单位没有提供阔叶树移植保护利用方案的,林业部门不予上报或批准占用征用林地项目。国土部门在确认阔叶树移植保护利用方案执行完毕之后,方予办理用地手续。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园区要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园区绿化专项规划,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专项规划、树木栽植和养护规范开展绿化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园区规划设计、种植、养护和移植技术指导,林业部门负责阔叶树移植保护方案审核和移植技术指导。
(四)集约利用土地。园区建设应尽量避免大挖大填,对规划保留下来的山体、水体和植被,精心进行改造,构建独具特色的绿化景观。各园区要充分利用闲置地、备用地,移栽培育乡土阔叶树,建设开放性苗圃,以绿化美化园区和保障园区绿化苗木供应。
(五)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公司)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开放性苗圃、景观大道和边坡挂白治理等项目建设,以及阔叶树的保护利用,所需资金可从各级财政安排给园区的土地出让金中列支。
(六)加强督促考评。各级政府要将园区绿化美化列入园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通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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