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清府办〔2015〕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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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府办〔201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郭锋: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曾贤林: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市驻京联络处)、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能源、重点项目、轨道交通、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国防动员、统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文史、档案、地方志、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协助分管机构编制、审计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李新全:副市长,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广州对口帮扶清远工作。
何国森:副市长,分管招商引资、工业、服务业、信息化、通信、科技、知识产权、地震、旅游、商贸、口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对台工作,协调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工作。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科协。
刘柏洪: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土地储备、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邮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政府工程代建、供电、核应急、人防工作。
陈建华:副市长,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
贝冰: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国安、司法、监察、法制、消防、打私、人民武装工作。
徐建文:副市长,分管民政、农业和农村、林业、水务、扶贫、救灾、民族、宗教、供销、残联、移民、信访、应急管理、气象工作。
黄伟华:市政府党组成员(挂职),主持广州(清远)产业工业园工作。
王开全: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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