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2〕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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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2〕1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黔东南州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州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东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东南州水旱灾害应急预案》(黔东南府办发〔2005〕76号)、《黔东南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黔东南府办发〔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州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防灾减灾为中心,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州人民政府设立州防汛指挥机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州防指)。县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州防汛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州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防汛办),设在州水利局。
2.1.1成员单位
州水利局、凯里军分区、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安监局、州广电局、武警黔东南州支队、武警黔东南州消防支队、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州水文局、州气象局、凯里车务段、中石化黔东南石油分公司、凯里供电局、电信黔东南州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州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州分公司。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省防指和州委、州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州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报告和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州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州防汛物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州水利局:协调防汛工作;提供水情、工情;负责防洪、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病险水库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建立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救援工作机制;在州防指领导下组织实施相关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提出防汛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凯里军分区:根据防汛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救灾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救灾工作。
州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州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防汛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的计划安排。
州教育局:负责向学校师生宣传防洪、减灾和救灾相关知识,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和饮水安全。
州工信委:负责防汛救灾物资的协调安排工作,督促指导电力企业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调度指令,督促指导有关工矿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协调无线电通讯和排除无线通讯干扰,优先保障防汛、抢险救灾无线通讯信息的畅通。
州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盗窃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破坏水利设施和供水水源的犯罪分子,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给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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