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冀政字〔201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省政府对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政府以及27个省有关部门、单位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石家庄、沧州、邢台、廊坊、承德、保定、张家口、秦皇岛、邯郸、衡水市政府和定州、辛集市政府,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煤矿安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质监局、民航河北监管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河北航空有限公司、省旅游局。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唐山市政府、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度没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按照2014年签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奖励。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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