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盐结构推广绿色碘盐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盐结构推广绿色碘盐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盐结构推广绿色碘盐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食盐是人民群众重要的日常生活必须品,食盐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调整食盐结构,实施食盐升级换代工程,大力推广绿色碘盐,加强食盐安全,提倡健康用盐,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生活、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惠民举措,也是我市打造“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重要范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盐安全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碘盐,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调整食盐结构、实施食盐升级换代、推广普及绿色碘盐及新盐种,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抓紧抓好,以更安全、更科学、更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倡导“少吃盐、吃好盐、吃放心盐”的健康理念。
二、搞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调整食盐结构的重要性,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安全、科学、健康食用绿色碘盐对防治碘缺乏危害和其它疾病的重要作用,自觉购买、食用绿色碘盐及其它营养盐。
三、狠抓食盐供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食盐专营单位搞好食盐升级换代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盐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好以绿色碘盐为主的多品种营养盐的供应工作,充分发挥我市“食盐安全村”的创建成果,利用好大中型超市、食盐安全放心店及连锁经营网络,搞好配送供应,采取多种手段扩大绿色碘盐及其它营养盐的销售,形成多层次、多用途、多价位的食盐产品结构,确保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四、强化市场监管。各级工商、公安、食药监、卫生、质监、供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当地盐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市食盐市场健康稳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