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重点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新政办(2010)198号
颁布日期:2010-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重点镇的通知

新政办(201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整乡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确定的36个重点镇的基础上,增加经济实力排名相对靠前的4个乡镇为重点镇,一并参与全市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重点乡(镇、办事处)的考评工作。重新确定后的40个重点镇为:

卫辉市(4个):唐庄镇、汲水镇、城郊乡、孙杏村镇;

辉县市(6个):孟庄镇、百泉镇、常村镇、城关办事处、冀屯乡、胡桥办事处;

新乡县(5个):大召营镇、翟坡镇、小冀镇、七里营镇、古固寨镇;

获嘉县(4个):城关镇、位庄乡、史庄镇、黄堤镇;

原阳县(1个):城关镇;

延津县(3个):榆林乡、小潭乡、王楼乡;

封丘县(2个):城关镇、城关乡;

长垣县(4个):南蒲办事处、魏庄镇、恼里镇、常村镇;

卫滨区(1个):平原乡;

红旗区(2个):洪门镇、小店镇;

牧野区(3个):王村镇、牧野乡、和平路办事处;

凤泉区(2个):耿黄乡、潞王坟乡;

高新区(1个):关堤乡;

平原新区(2个):桥北乡、原武镇。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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