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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重点镇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新政办(2010)198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重点镇的通知
新政办(201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整乡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确定的36个重点镇的基础上,增加经济实力排名相对靠前的4个乡镇为重点镇,一并参与全市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重点乡(镇、办事处)的考评工作。重新确定后的40个重点镇为:
卫辉市(4个):唐庄镇、汲水镇、城郊乡、孙杏村镇;
辉县市(6个):孟庄镇、百泉镇、常村镇、城关办事处、冀屯乡、胡桥办事处;
新乡县(5个):大召营镇、翟坡镇、小冀镇、七里营镇、古固寨镇;
获嘉县(4个):城关镇、位庄乡、史庄镇、黄堤镇;
原阳县(1个):城关镇;
延津县(3个):榆林乡、小潭乡、王楼乡;
封丘县(2个):城关镇、城关乡;
长垣县(4个):南蒲办事处、魏庄镇、恼里镇、常村镇;
卫滨区(1个):平原乡;
红旗区(2个):洪门镇、小店镇;
牧野区(3个):王村镇、牧野乡、和平路办事处;
凤泉区(2个):耿黄乡、潞王坟乡;
高新区(1个):关堤乡;
平原新区(2个):桥北乡、原武镇。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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