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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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4〕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七台河市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煤矿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市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国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4〕465和)和公安部《关于集中治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中库”问题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4〕4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地方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及时发现、整改一批安全隐患,收缴一批非法危爆物品,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火工品登记备案制。公安各分县局、派出所要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逐个登记备案。要对民爆生产企业每天的出库数量、流向全面掌握。同时,对全市地方煤矿法人逐个训诫谈话,限2014年9月30日前将私自购买储藏的火工品上缴市县区公安部门,9月30日后发现煤矿私自购买储藏火工品,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市煤管局、县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火工品县区监管承诺制。区县政府成立煤矿井下火工品清查小组,9月1日开始对辖区内煤矿井下火工品进行清查,坚持“谁清缴、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矿登记,落实具体监管监督人员,发现煤矿私串、私购、私存火工品的要立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没有问题的煤矿,清查人员要与县区政府签订安全承诺书。市煤管局、市公安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抽查。
(三)实施火工品清查清缴公示制。通过日报、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各区县清查清缴情况进行公示,每周公示一次,重点公示煤矿负责人、清缴检查人、监管抽查人等人员名单。此项工作由市煤管局负责,公安、县区政府配合。
(四)实施运输企业火工品运输终身追诉制。对域内外火工品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逐车登记,每次运输火工品要有送达清单,并终身备案,一旦发现火工品运输过程中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追究运输企业和车主的相关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厢式货车的安全检查,采取过往厢式货车必检制,严格控制非专业车辆运输火工品。此项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市交通局配合。
(五)实施火工品问题企业挂牌督办制。对群众举报和重点案件由市纪检委、检察院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项工作由市纪检委牵头,市检察院等部门配合。
(六)实施火工品管理责任追查制。煤矿火工品清查工作结束后,煤矿安全监管和包保人员要切实加强煤矿火工品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火工品私串、私藏、私用现象;派出所要针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逐一落实具体的包保领导和包保民警,对非法买卖、运输、使用火工品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波
常务副组长:王云鹏
副组长:梅洪斌
成员:于生江智建伟杜平赵振宇邵洪杰王峰刘志勇曹晓东姜爱国闫春光李树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主任:姜爱国(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地方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工作,不仅是全面加强地方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爆炸事故的源头性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强化防恐反恐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此,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组织、亲自指挥,亲自抓落实。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切实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
(二)明确治理重点。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煤矿企业特点和分布情况,列出重点矿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市公安局要会同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摸排列出一批各类矿点多、火工品使用量大、涉爆隐患突出的重点矿区,逐级进行挂牌督办。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力抓好煤矿火工品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将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逐一落实到每名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火工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各类涉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监督管理不到位、专项治理措施不落实、排查收缴不彻底导致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火工品整治举报电话,对情况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要创新管理思路,以煤矿企业作业现场管理为核心,大力推广井口安检门检查、火工品流向信息综合研判、电子雷管流向监控和火工品领用、发放全程录像等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煤矿企业火工品安全监管科技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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