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放心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文号:荆政发〔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放心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5〕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现就加强放心蔬菜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奖代补、业主建设的原则,全面推进荆门放心蔬菜基地建设,逐步实现基地环境生态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种植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全面提高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蔬菜。到2020年,全市经认定的放心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占全市蔬菜基地面积的20%以上;到2030年,全市80%规模化蔬菜基地建设成为放心蔬菜基地。放心蔬菜基地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二、建设标准

(一)严控面源污染,实现基地环境生态化。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13)要求,合理施用农业投入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放心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须达到《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332-2006)的检测标准。

(二)严格操作规程,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建立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基地蔬菜种植全部实现依标生产。实行生产档案统一管理,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进货、使用记录,产品生产记录、检验检测、销售记录等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

(三)严格执行制度,实现基地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检测,基地生产的每批次产品检测合格方可上市,不合格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放心蔬菜基地必须配置“荆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软件,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执行产地准出制度,严格实行“四有”标准,即有标准化生产记录、有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检疫)合格证、有包装(指农业“三品”)、有标识,并规范填写《荆门市农产品产地证明》。支持放心蔬菜基地应用农业物联网,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管理水平。

(四)优化种植布局,实现基地种植规模化。优化种植布局,因地制宜选择蔬菜种植品种,发挥放心蔬菜基地的竞争比较优势。放心蔬菜基地露地蔬菜生产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设施蔬菜生产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食用菌生产达到50万袋或3.5万平方米以上。

(五)强化产销一体,实现基地经营品牌化。采取连锁、配送等流通经营方式,在城区市场建立专柜或直销店等直供渠道,推广“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直供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树立品牌意识,实行农业“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形成一批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各地要科学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将蔬菜生产布局与城市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优先选择生态环境优、生产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建设蔬菜生产基地。

(二)加大政策扶持。对经考核认定的“荆门市放心蔬菜基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农业部门要在蔬菜标准园创建、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设施蔬菜以奖代补等项目申报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放心蔬菜基地项目的扶持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将通往连片放心蔬菜基地的道路建设纳入村村通公路工程建设范围;水务部门要将放心蔬菜基地纳入节水灌溉项目予以支持;商务部门要将放心蔬菜基地纳入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农机部门要将放心蔬菜基地纳入设施补贴范围;供电部门要对放心蔬菜基地蔬菜种植及蔬菜初加工的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用电电价政策;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放心蔬菜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并加强管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统一制作“荆门市放心蔬菜基地”标志,并授权放心蔬菜基地在产品包装、超市专柜及蔬菜直营店中使用。加强资金支持,对认定的放心蔬菜基地,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市级和基地所在县(市、区)各负担50%,用于支持基地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标准化生产、扩大种植规模和加强品牌建设。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放心蔬菜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基地产地环境监测、预警和评价,严控面源污染,推行猪-沼-菜等生态农业循环模式,不断提高基地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制订农业地方标准,完善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例行监测和抽检制度,加大对放心蔬菜基地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建立放心蔬菜基地考评机制,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放心蔬菜基地建设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从2015年起,每年定期考评、动态管理、扶优汰劣。建立责任管理机制,对放心蔬菜基地建设实行包联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基地建设环境、生产标准、管理规范、种植规模、经营品牌等方面的监管制度。

(四)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市级“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农机局、荆门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放心蔬菜基地建设的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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