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十三五”规章制定规划》《荆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6〕2号
颁布日期:2016-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十三五”规章制定规划》《荆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人民政府“十三五”规章制定规划》《荆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起草单位要制定方案,明确进度,落实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起草相关工作。对《荆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章制定计划》中的预备项目,各起草单位在完成前期调研、起草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也可列入2016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十三五”规章制定规划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

1.《荆门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2.《荆门市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3.《荆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4.《荆门市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5.《荆门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查处规定》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6.《荆门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规定》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7.《荆门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住建委)

8.《荆门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住建委)

9.《荆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住建委)

10.《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负责起草单位:市住建委)

11.《荆门市绿线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规划局、市园林局)

12.《荆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水务局)

13.《荆门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二、环境保护方面

1.《荆门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环保局)

2.《荆门市漳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环保局)

3.《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环保局)

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

1.《荆门市古民居易地集中保护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2.《荆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3.《荆门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荆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章制定计划

一、计划项目

1.《荆门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环保局)

2.《荆门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二、预备项目

1.《荆门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住建委)

2.《荆门市古民居易地集中保护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3.《荆门市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办法》

(负责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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