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高新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高新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4]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高新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10月20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荆门高新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和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经验,按照“市级放权、区级整合、双管(垂管)集中”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园内办结”服务模式,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为荆门高新区跨越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指导原则

——突出重点。突出工商服务便利化,逐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

——充分授权。采取下放和委托的方式,充分给予荆门高新区市级经济社会审批和管理权限。

——统一协调。由荆门高新区统一对审批和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和管理。

——精简高效。整合职能,精简机构,高效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审批体制改革。

1.市级下放权力。按照应放尽放和充分委托授权的原则,将113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到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分支机构或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荆门高新区分类组织集中办理审批,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区级整合审批。在清理整合荆门高新区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成立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加挂荆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全市范围内通用有效。若需要到省级以上或市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

3.双管(垂管)部门集中入驻。荆门高新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环保分局(待建)将内部行政审批职能、事项、人员整合后集中入驻荆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鉴于设施设备、专业技术力量等因素限制,市住建(建管)、气象、消防、民防、工商、质监等6个部门,选派专员入驻荆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审批机制创新。

1.推行清单管理。推行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公布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推行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将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2.创新服务手段。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资料、审批环节和承诺时限等,扩大零收费范围。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推行企业设立“三证联办”、项目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服务。推行帮办、容缺和个性服务。在荆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免费“帮办专员”,对非控制类重点项目申请者在承诺申报资料真实诚信基础上,容许所缺资料限时补齐,推行上门、预约、延时等多种形式个性服务。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推行流水作业,在荆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设立、项目审批、建设配套和综合服务区。

3.规范审批行为。建立标准化服务平台,提档升级硬软件设施,科学设置审批岗位、标识标牌等。制定标准化服务规范,完善接待礼仪、审批流程、人员着装等制度。推行窗口首席代表、首问负责和电子监察、绩效考核等制度,严格问责。

(三)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1.创新监管机制。以荆门高新区城管局为基础,整合执法职能,成立荆门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承接执法职能,将审批与监管进行无缝对接。同时建立企业征信平台。

2.创新中介服务。建立“中介服务直通车”,荆门高新区与项目服务关联度比较高的中介服务,包括项目可研、节能审查、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地质灾害评估、规划咨询、环境评价、建筑设计、图纸审查、招标代理、土地评估、房屋测绘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和服务时间最短、收费最低的要求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荆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中介服务直通车”专区。

3.引入相关配套服务。引入水、电、气、通讯和金融等服务单位入驻荆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点和联络点,实行代办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荆门高新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

(二)做好过渡期准备。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能下放、人员选派、窗口设立、业务培训等工作,荆门高新区要主动与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做好审批服务和执法监管事项相关承接工作。

(三)加快改革实施。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全力推进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办,统筹推进;市编制部门要尽快批准成立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和荆门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挂牌运行;市政务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审批服务和执法监管事项对接的监督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

2.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和管理权限下放事项一览表

附件1

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荆门高新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功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火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办主任

李本全市编办主任

刘涛荆门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员:罗功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钟儒军市经信委副主任

胡孝光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苏建中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员

万锦富市政务办副主任

邵登宁市编办副主任

程汉中市政府办副调研员

王述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火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登宁、王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和管理权限下放事项一览表(113项)

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和管理权限下放事项一览表(113项).doc

“文件类型:5ad9439bda721bfd5a7a4e0c597d38fa.doc(16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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