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 2009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 [2009]36 号
颁布日期:2009-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咸宁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落实全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特制定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8年我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1、2008年,我市降雨量1217.2mm,属正常偏少。咸安、通山、崇阳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75起,比往年有所增加,其中:43处是由于元月雪灾诱发,14处是因5.12汶川地震诱发,18处是汛期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由于应急处置及时果断,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较大。

截止2009年止,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已确认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27处,直接威胁9000多人。其中:赤壁52处、通山63处、咸安62处、崇阳57处、嘉鱼36处、通城54处。

二、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诱发条件以降雨为主,其次是工程建设活动。山区公路沿线、矿山尾矿库坝、开采矿区和城乡建设工地潜伏的岩石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咸宁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水文分析,2009年我市汛期总降雨量较去年有所上升,部分地区可能有洪涝发生,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市城镇建设、交通干线及重点工矿区等工程建设活动中,旧城区、山区公路和村镇建设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存在选址不当、排水不畅、边坡不合理开挖和加载等问题,易诱发地质灾害。扩大内需项目因简化了审批环节存在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可能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2009年,我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应急措施:

市城区岩溶塌陷灾害区:咸安区永安城区华荣南山滑坡、区农机公司崩塌、东门村一组火车站不稳定斜坡,都在永安中心城区,威胁人口众多。其中,永安城区华荣南山滑坡虽经应急治理,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居民密集、排水不畅、无序开挖等深层次问题未彻底解决,仍存在成灾的危险。

北部滑坡、崩塌灾害区:赤壁市赵李桥镇石人泉水库滑坡,虽采取了监测措施,但汛期随降雨强度加大灾害发生的机率将增大。嘉鱼县鱼岳镇文庙山滑坡,有几处居民的房屋已开裂,灾害点位于中心城区,影响的居民及过往的行人较多,在汛期要加强监测与预警。

南部泥石流、滑坡灾害区:通城县水泥厂水石流隐患未消除,要加紧治理项目的实施。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滑坡、供销公司后山滑坡、马肚山不稳定斜坡威胁人数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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