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成立吉林警察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06-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成立吉林警察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吉林警察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58号)精神,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部要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做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更名为吉林警察学院的各项工作,同时撤销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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