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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阜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调整及其办公室更名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发〔2016〕1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阜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调整及其办公室更名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阜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为副市长马如军。同时,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阜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督导室主任由梁柱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周宇光(市政府副县级督学)、李井田(市政府副县级督学)同志担任。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督导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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