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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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3〕34号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为推进全市各乡镇政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乡政府法制建设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实施“五大发展战略”目标,推进基层政府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把乡镇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层级监督,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标准和能力,实现依法行政责任制向乡镇延伸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1.统一思想认识。在乡镇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乡镇领导的重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执法权责。乡镇政府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掌握应负责执行和本级机关管理职权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具体执法权限与相应的法律责任。
3.健全监督机制。健全层级监督机制,条件成熟的乡镇可拓展社会监督方式,对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正确履行法定权力和义务。
4.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参加并通过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实行持证执法,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5.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保证执法中程序合法有效。
三、实施内容
自2013年起,在全市各乡镇政府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乡(镇)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落实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和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制度;每年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行政工作。
2.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开公示制度,审批程序高效便民;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公布及时,内容全面。
3.建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4.明确行政执法依据。建立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行政执法流程图;委托执法要有凭证。
5.依法设置行政执法岗位。依据行政职权目录设置行政执法岗位;按编制配置专兼职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活动要有执法记录,案卷及时归档;执法人员要掌握基本行政法律法规,持证执法;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7.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行政调解制度;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应诉制度健全,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8.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执法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适时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
9.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考评制度。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公布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报备;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
11.加强法制工作保障。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有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乡镇依法行政责任制具体实施标准由市政府法制办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及重点乡镇政府意见后另行下发。
四、组织实施
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将乡镇政府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评。落实乡镇政府领导责任制,确定一名副乡(镇)长主管法制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等日常工作。相关县(市)区可在部分乡镇先行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各乡(镇)政府要于10月底前形成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的基础材料,包括实施方案、各项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行政审核或审批流程图分别绘制)、各项制度等并汇编成册,报县级政府法制办备案。要切实以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流于形式。
市政府法制办要适时组织对全市乡镇政府主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五、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
10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所属乡镇政府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快落实相关工作,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适时对各乡镇进行抽查。
各县(市)区、乡镇要将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考核评议。每年,各乡镇政府要对所属助理、站、所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派驻乡镇的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两次评议考核(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各县(市)区政府对所属乡镇要进行年终评议考核。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年终评议考核时,要对其所属乡镇进行抽查评议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辽阳市政府法制办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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