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
|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
铁政发〔2014〕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发〔2013〕1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全面开展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行政职权清理削减工作,进一步减少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424项行政职权项目。其中,取消139项,下放261项,改变管理方式及降低收费标准24项。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
1.市政府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市政府取消和调整的其他行政职权项目目录
3.下放给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
附件1
市政府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213项,其中:取消93项、下放107项、改变管理方式13项)
一、市发展改革委(13项)
取消13项
1.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备案
2.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项目核准
3.企业投资纸浆项目核准
4.企业投资日产300吨及以上聚酯项目核准
5.企业投资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核准
6.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核准
7.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核准
8.企业投资冷轧项目核准
9.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核准
10.企业投资医学城、大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核准
11.企业投资精对苯二甲酸(PTA)、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项目及对苯二甲苯(PX)改扩建项目核准
12.企业投资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核准
13.企业投资F1赛车场项目核准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12项)
(一)取消5项
1.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项目核准
2.“三高”地点接纳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的“三高”产权单位备案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
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二)下放7项
1.《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中市属企业技术改造备案项目
2.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
3.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保留、种植植物许可
4.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
5.风力发电保护区作业、种植活动许可
6.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
7.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
三、市教育局(2项)
(一)取消1项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二)下放1项
市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四、市科技局(2项)
取消2项
1.铁岭市科技型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
2.科技成果鉴定
五、市公安局(10项)
(一)取消2项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
2.招商引资及购房落户
(二)下放8项
1.公民因私护照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
3.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
4.前往港澳通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6.内地居民赴香港商务3个月多次往返签注
7.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运输路线、时间及在禁止通行道路上行驶审批
8.养犬登记管理
六、市民政局(6项)
(一)取消5项
1.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筹备备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
2.社会福利基金资助基建项目
3.国家三级殡仪馆审批
4.烈士、残疾军人等级审批;评定、补办、调整残疾等级
5.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及年度资格审核认定复审
(二)下放1项
社会福利机构筹办开业分立合并或者解散
七、市司法局(5项)
(一)取消4项
1.劳教人员所外劳务、外宿劳务审查
2.提前解除、减期、延期劳教3个月以上审查
3.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审查
4.对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批准
(二)下放1项
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资格审批
八、市国资委(1项)
改变管理方式1项
市直国有企业产权登记(改为日常监管)
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项)
(一)取消4项
1.企业职工跨地区调动
2.举办全市性人才交流会审批
3.市级继续教育实施机构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备案审查
4.经费来源相同事业单位之间或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向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不涉及户口迁移)
(二)下放10项
1.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审批
2.新职业办学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设立审批
4.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我市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
5.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许可
6.台港澳人员在我市就业许可
7.特殊工时制度
8.《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及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审核
9.各县(市)区属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审核
10.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中级)审批
十、市国土资源局(2项)
取消2项
1.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审批
2.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
十一、市环保局(3项)
(一)取消2项
1.医疗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颁发
2.移动、联通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实际运行阶段环评文件审批
(二)下放1项
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
十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3项)
(一)取消1项
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核准
(二)下放12项
1.非居民生活液化石油气使用
2.特殊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军车执行任务除外)
3.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4.临时挖掘城市道路
5.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
6.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各类检查井等设施
7.在城市管道设施管理范围内施工(限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
8.市管风景名胜区内各项服务
9.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增加用水的审批
10.城市供水日调水30万吨(含30万吨)以下供水工程的核准
11.按项目规模界定垃圾、污水、道路建设等城建项目的审批
12.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十三、市交通局(2项)
(一)取消1项
路树砍伐许可
(二)下放1项
全市农村四级、五级客运站建设的申请、审批
十四、市水利局(7项)
(一)取消1项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二)下放6项
1.占用河道规划保留区土地
2.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进行对河道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3.市管河道范围内护堤林、护岸林采伐
4.〖JP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含水库、渠道)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
5.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含水库、渠道)扩大排污口
6.水产养殖使用许可
十五、市林业局(10项)
(一)取消6项
1.林木种子调运
2.珍贵树木和林区内特殊价值植物资源采伐、采集许可
3.人工短轮伐期用材林生长量和工艺成熟具体标准审批
4.国家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或其制品、衍生物出口审核
5.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审批
6.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企业备案核准
(二)下放4项
1.辽宁省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主要林木种子(不含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
3.林木种子引种审批
4.10万立方米以下林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十六、市服务业委(4项)
(一)取消2项
1.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
2.直销服务网点设立确认审核(内资企业)
(二)下放2项
1.酒类批发经营临时性许可(临时许可)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十七、市外经贸局(5项)
(一)取消2项
1.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其解押
2.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二)下放3项
1.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2.权限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3.外资企业章程及企业撤销审批
十八、市文广新局(24项)
(一)取消19项
1.公共文化设施拆除或者改变功能或用途审批
2.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3.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4.国家文物局直属文物收藏单位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5.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二、三级文物除外)审批
6.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核
7.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核
8.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审批
9.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10.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1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12.中小学教科书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确定
13.制作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
14.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
15.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
16.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的设立、变更许可
17.非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图书、电子出版物进口备案
18.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19.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审批
(二)下放5项
1.打字、复印单位的设立
2.电影放映许可
3.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的设立
4.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的设立
5.报刊批发单位、申请从事书报刊批发业务单位的设立,报刊登记项目变更及报刊临时增版、增期、期刊增刊
十九、市卫生局(8项)
(一)取消1项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许可(限凡河城区经常承接市级大型活动或确需强化监管的重点公共卫生单位)
(二)下放7项
1.放射性诊疗许可及放射工作人员证明
2.护士执业注册(市管医疗机构除外)
3.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参照医师执业注册分级管理)
4.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参照医师执业注册分级管理)
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6.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二十、市规划局(4项)
下放4项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地图审批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示意地图审批
3.对取得我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域外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备案
4.对两个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的备案
二十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4项)
(一)取消2项
1.对银州区及铁岭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商品流通、交易市场的新建、改建进行审核、审批
2.露天市场审批
(二)下放1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涉及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限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
(三)改变管理方式1项
大型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改为日常监管)
二十二、市体育局(6项)
(一)取消4项
1.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2.专门从事航空体育运动资格审核
3.体育运动学校设立审核
4.经营高危险项目许可
(二)改变管理方式2项
1.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查(改为市体育总会管理)
2.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初审(改为市体育总会管理)
二十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5项)
(一)取消3项
1.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2.煤炭经营许可证核发
3.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
(二)下放2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核
二十四、市统计局(1项)
改变管理方式1项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认定(改为日常监管)
二十五、市人防办(2项)
下放2项
1.人民防空工程转租审批
2.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二十六、市工商局(2项)
(一)取消1项
洗(选)矿企业设立审批
(二)下放1项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
二十七、市质监局(8项)
(一)取消2项
1.商品条码准印
2.识别卡标准化审查
(二)下放5项
1.修理计量器具单位许可
2.计量检定人员检定证核发
3.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5.司炉工G1级、G2级证书核发
(三)改变管理方式1项
特种设备作业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告知(改为日常监管)
二十八、市畜牧局(7项)
(一)取消4项
1.饲料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
2.辽宁省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兽医注册
3.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证
4.确定兽用安钠咖注射液省级总经销和基层定点经销单位、定点使用单位,核发兽用安钠咖注射液经销、使用卡
(二)下放3项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2.兽医执业许可
3.中小型纯种场,及大中小型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二十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4项)
(一)下放17项
1.粮食加工品类生产许可
2.调味品类生产许可
3.饼干生产许可
4.薯类和膨化食品生产许可
5.糖果制品类生产许可
6.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许可
7.黄酒生产许可
8.蔬菜制品生产许可
9.水果制品生产许可
10.炒货食品及其坚果制品生产许可
11.蛋制品生产许可
12.可可制品生产许可
13.焙炒咖啡生产许可
14.水产制品生产许可
15.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
16.糕点生产许可
17.豆制品生产许可
(二)改变管理方式7项
1.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改为备案)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改为备案)
3.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变更(并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许可)
4.餐饮服务许可变更(并入餐饮服务许可)
5.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并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
6.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并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7.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并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三十、市旅游局(3项)
下放3项
1.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审批
2.3A级以下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3.市级(星级)农家乐等级评定
三十一、市辽河管理局(2项)
取消2项
1.在辽河保护区内放射性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在辽河保护区内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审批
三十二、市保密局(2项)
取消2项
1.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审批
2.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附件2
市政府取消和调整的其他行政职权项目目录
(共计110项,其中:取消46项、下放53项、改变管理方式1项、降低收费标准10项)
一、市物价局(21项)
(一)取消3项
1.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占用费定价
2.邮政延伸服务费定价
3.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价格制定与调整
(二)下放18项
1.经营性公墓价格
2.复印、复制病例资料工本费
3.液化气经营差率
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农业用水到户价格
5.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
6.县级城市公交票价
7.县级城市出租车运价
8.县属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
9.焦炉气出厂价和批发价格
10.热力出厂价和批发价格
11.旧机动车市场交易服务费
12.农村乡镇自来水供水价格
13.农村乡镇供暖价格
14.镇、乡、村民办幼儿园收费
15.城镇公办幼儿园收费(不含省、市示范园)
16.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服务费
17.廉租房、公有住房租金
18.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二、市教育局(1项)
取消1项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表彰
三、市科技局(3项)
下放3项
1.技术市场监督管理
2.对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市公安局(1项)
下放1项
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及转移、抵押
五、市民政局(2项)
(一)取消1项
职工福利企业残疾人录用及调出
(二)下放1项
国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年检
六、市财政局(1项)
取消1项
办理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退税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项)
(一)取消2项
1.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劳动合同鉴证
(二)下放1项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三级网格设立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5项)
取消5项
1.评定颁发《铁岭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年审
3.物业企业资质年审
4.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
5.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评价(年审)
九、市水利局(5项)
(一)取消2项
1.河道占河费
2.水土流失防治费
(二)下放3项
1.对生产和经营假、劣水产苗种的行为进行处罚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市林业局(4项)
下放4项
1.《辽宁省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决定书》年检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
3.《辽宁省狩猎证》年检
4.对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滥挖等破坏地表植被行为的处罚
十一、市服务业委(2项)
下放2项
1.收缴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十二、市卫生局(5项)
下放5项
1.集中供水及二次供水
2.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管理
3.放射性诊疗许可年检
4.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年审(分级管理)
5.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年审(分级管理)
十三、市规划局(6项)
(一)取消3项
1.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2.对本行政区域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3.对本行政区域测绘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下放3项
1.定期对城市黄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对城市蓝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7项)
下放7项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3.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集体土地范围内违章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相关执法权
6.银州区重大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涉及地块上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7.辖区内全部除运雪任务
十五、市体育局(1项)
改变管理方式1项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等行为的处理(改为市体育总会管理)
十六、市安全生产监管局(5项)
取消5项
1.〖JP2〗对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行为的处罚
2.对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行为的处罚
3.对煤矿拒绝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或经年检不合格而不按期整改行为的处罚
4.对转让或者出租煤炭生产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5.对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十七、市工商局(10项)
取消10项
1.对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度检验行为的处罚
2.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行为的处罚
3.对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行为的处罚
4.对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5.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印制、销售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
6.对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行为的处罚
7.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的处罚
8.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9.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行为的处罚
10.对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十八、市质监局(26项)
(一)取消13项
1.实验室内审员培训
2.识别卡发放手续
3.新产品标准审查
4.特种设备检验交通费
5.特种设备单台最低检验收费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方案审查费
7.受压元件监督检验收费
8.特种设备单项检验收费
9.擦窗机及其电动葫芦检验收费
10.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制造单位资格审查费
11.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格收费
12.锅炉水质检测单位资格收费
13.焊工考核委员会资格收费
(二)下放3项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2.计量授权检定
3.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
(三)降低收费标准10项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费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试培训费
3.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收费
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收费
5.电梯、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索道等特种设备制造安全认可收费
6.钢卷尺、机械秤、标准电池、电压表、电子表等33种计量器具的检测收费
7.电站锅炉安装监检收费
8.压力容器安装监检收费
9.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收费
10.电梯定期检验收费
十九、市农机局(2项)
下放2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2.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和解处理
附件3
下放给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共计101项)
一、水利行业
1.灌区项目
2.引水工程项目
3.防洪工程项目
二、农、林、牧、渔行业
4.农业垦殖项目(涉及开荒的项目除外)
5.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
6.农产品基地项目
7.经济林基地项目
8.森林采伐项目
9.防沙治沙工程项目
10.养殖场(区)项目
11.围栏养殖项目
12.水产养殖项目
13.农田改造项目
三、地质勘查行业
14.矿产地质勘查项目
1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项目
16.基础地质勘查项目
四、煤炭行业
17.型煤、水煤浆生产项目
18.煤炭储存、集运项目
五、金属制品行业
19.铸铁金属件制造项目
20.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六、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行业
21.土砂石开采项目
22.化学矿采选项目
23.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项目
24.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项目
25.石灰和石膏制造项目
26.石材加工项目
27.人造石制造项目
28.砖瓦制造项目
29.砼结构构件制造项目
七、机械、电子行业
30.通用、专用设备制造项目
3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项目
32.摩托车制造项目
33.自行车制造项目
34.电子配件组装项目
35.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项目(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机生产、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除外)
36.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项目
37.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项目
38.彩管、玻壳,新型显示器件,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
39.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器件生产项目
40.印刷电路板,电真空器件项目
41.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项目
42.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项目(新建10万吨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除外)
八、医药行业
43.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项目
44.单纯药品分装、复配项目
九、轻工行业
45.粮食及饲料加工项目
46.植物油加工项目
47.制糖项目
48.屠宰项目
49.肉禽类加工项目
50.蛋品加工项目
51.水产品加工项目
52.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项目
53.其他食品制造项目
54.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项目
55.人造板制造项目
56.竹、藤、棕、草制品制造项目
57.纸制品项目
58.印刷,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项目
59.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60.工艺品制造项目
61.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项目
十、纺织化纤行业
62.纺织品制造项目
63.服装、鞋业制造项目
十一、城市交通设施及房地产行业
64.煤气供应项目
65.城市天然气供应项目
66.热力供应项目
67.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
68.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69.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利用项目
70.管网建设项目
71.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项目
72.城镇粪便处理项目
73.城镇河道、湖泊整治项目
74.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
十二、社会事业与服务业行业
75.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项目(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社会事业项目除外)
76.专科防治所(站)项目
77.疾病控制中心项目
78.卫生站(所)、血站、急救中心等项目
79.疗养院、福利院项目
80.专业实验室项目(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项目除外)
81.研发基地项目
82.动物医院项目
83.体育场项目
84.体育馆项目
85.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项目(F1赛车场除外)
86.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项目
87.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项目(大型主题公园项目除外)
88.旅游开发项目
89.影视基地建设项目
90.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项目
91.批发市场项目
92.零售市场项目
93.餐饮场所项目
94.娱乐场所项目
95.洗浴场所项目
96.一般社区服务设施项目
97.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项目
98.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项目
99.长途客运站项目
100.洗车场项目
101.驾驶员训练基地项目
备注:上述项目不包含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除外)及涉及喷漆、发酵工艺的建设项目。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