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政办字[2014]20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30日

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内政发〔2014〕79号),大力推动创新型赤峰建设,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内政发〔2014〕79号)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推动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着力在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装备、有色金属、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领域实现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催生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端产品,大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2.创新环境,完善平台。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统筹规划和全面协调科技平台载体的合理布局,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

3.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引导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4.扩大开放,促进交流。广泛利用科技资源,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开放式合作,激发产学研各方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发展目标

通过5至7年的努力,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科技实力显著增强,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到2017年,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6%左右,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以上,企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全市财政科技经费支出比例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确定的增长要求。全市财政科学技术经费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年度财政收入增长幅度2至3个百分点,力争达到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5%。

到2020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左右,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比例进一步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申请总量的2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在优势产业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建立一批基本技术标准。培育20个以上科技名牌产品,力争规模以上企业至少拥有1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自主品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形成“一旗县一特色”的发展格局。

二、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

(一)高新技术领域

1.组织实施有色金属产业重大技术攻关。根据赤峰市有色金属产业特点,围绕铜、铅锌、尾矿回收等领域和“采选冶加”四个环节,组织实施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赤峰市有色金属产业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解决产业存在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我市有色金属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率,延伸产业链条,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2.组织实施非金属新材料技术攻关。根据赤峰市非金属矿产种类多、资源丰富、非金属材料应用广泛的特点,组织开展非金属新材料领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抓好非金属精深加工,加快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和资源利用率。增强非金属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构建非金属工业技术创新体系。主要以陶瓷釉料新材料研发、陶瓷新材料研发、新型非金属建筑材料、新型非金属节能材料研发作为主攻方向,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

3.组织实施现代装备制造技术攻关。在高端农牧业装备研究方面,大力研发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设施农业等机械装备和农机关键零部件及重点产品,组织开展农林生物质收获加工成套设备产业化关键技术、新型青贮饲料装备产业化关键技术、智能化节水灌溉设备产业化关键技术等重大技术攻关,把高端农牧业装备制造业培育成为我市的新兴产业。抓好已经列入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的“新型自走式玉米青贮饲料收获机研发”项目的落实,尽快取得科研成果。争取将节水灌溉技术与产品研发和农机服务为一体的“农业灌溉用全塑全自动过滤系统高端农牧业装备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列入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在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以风力发电机制造为主,在稳定1.5MW双馈式风力发电机组和叶片生产的同时,加大2MW以上整机及叶片生产技术研究,将产品重心转移到更大兆瓦级、技术更先进、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风力发电机组。在大型工程机械装备研发方面,推进天华机械全液压斗轮式挖掘机建设项目,填补我市在工程机械制造领域的空白。

4.组织实施现代信息技术攻关。重点开展互联网、云计算在各领域的技术研究应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开发赤峰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开发与应用技术,对物流进行智能化管理,有效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提高企业及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组织实施现代煤化工技术攻关。重点推进煤制天然气项目,组织开展褐煤气化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高温甲烷合成技术选择和催化剂及工艺技术的开发应用、固定床碎煤加压气化炉废水处理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转化,提升煤炭清洁化和综合利用水平。

(二)农牧业领域

1.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良种化和信息化配套技术集成示范。

2.开展马铃薯新品种选育与核心种苗繁育技术创新研究,进行不同地区马铃薯种植模式的高效栽培技术集成示范。

3.开展优质玉米新品种选育及高产高效综合技术集成示范。

4.开展经济作物良种培育及高产技术集成示范。开展甜菜高产、高糖现代化种植技术示范;开展干鲜果品类良种培育与丰产技术集成示范。

5.围绕谷子、高粱、荞麦、大豆、向日葵、糜黍等杂粮品种,开展良种培育及高产技术集成示范。

6.开展昭乌达肉羊纯种保护区建设及标准化养殖技术集成示范;杂交肉羊繁育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养殖,提高双胎率和出栏率。

7.开展优质肉牛绿色高效养殖及加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

8.开展奶牛良种引进扩繁研究、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示范。

9.开展肉鸭、肉鹅、肉鸡、蛋鸡等特色畜种新品引进,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配套技术集成示范。

10.开展苜蓿等优良牧草品种选育和丰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1.开展畜禽疫病防治研究与应用。开展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治研究,重点突破布鲁氏菌病自然感染和疫苗免疫鉴别诊断、现用牛羊布鲁氏菌病疫苗的评估评价及制定防控技术规范。

12.开展优良乡土树种、经济用材树种的良种培育和丰产技术集成示范。

(三)社会发展领域

1.开展原料药、化学合成药、中蒙药、生物制药等方面的技术攻关,推动新药产业化、中蒙药现代化。开展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技术研究。

2.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攻关,重点开展沙区、矿区及水蚀严重区域等生态退化区植被恢复,生态治理技术集成示范。

3.开展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推进中水利用、进行节水综合技术示范。

4.开展废物资源(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等)循环利用技术研究。

5.开展城市建设、建筑节能研究与示范。

6.开展公共安全事故防范和社会治安监控与处理等公共安全保障技术集成示范。

三、建设科技创新体系

(一)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面向企业的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申请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支持,发挥大型企业技术创新骨干作用。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帮助其申请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技术进步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各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支持。

2.推动建立新型科技研发机构。以突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资源的协同创新和科技合作与交流,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集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为一体的新型科技开发机构。在有色金属产业组建赤峰有色金属工业技术研究院,在非金属新材料领域组建内蒙古浩松非金属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在建筑环境节能技术、设施农业等领域争取组建赤峰清华富龙建筑环境节能技术研究院和赤峰设施农业科学研究院。

3.优化升级创新服务平台。在冶金、能源、医药、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进行合理布局和顶层设计,逐步建成一批覆盖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平台集群。

(二)完善技术示范推广体系

1.提升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内蒙古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设施蔬菜、杂粮、牧草、肉牛、肉羊、肉鸭、肉鸡、蛋鸡、肉猪、饲料、林产业的高效快速发展。加强高新技术园区和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红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园、纺织产业园、机械加工园、冶金产业园“一区四园”建设。进一步推动元宝山高新技术开发区以资源转型和产业升级为主的园区建设,立足区域资源优势,打造煤化工、生物化工、装备制造三大产业基地。着力打造有色金属、煤化工、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

2.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围绕我市县域经济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支持引导各类园区、基地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科技项目和资金的支持,鼓励生产力促进中心对接科技需求,推动技术交易、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创新方法推广应用。

3.完善知识产权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试点单位、示范企业、示范旗县区、示范园区建设。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数据库及信息服务支撑平台,配合我市特色行业发展战略,建设特色行业专利数据库,为企业创新提供信息支撑。加强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数量,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

(三)完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的建设,为引进的中高层次人才进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投资创业等提供综合服务。引导和培育民间力量组建提供科技成果评估、咨询、专利代理等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积极推进蒙东云计算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与重点项目相关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数据库。完善科研设施共享机制,促进科学数据共享和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等服务建设。

四、深化科技合作创新

(一)深化科技开发合作

积极促成自治区科技厅与我市的“厅市会商”合作机制,实现厅市两个层面的思路对接和工作互动,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共同推进科技工作,利用科技厅创新资源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京蒙科技合作

抓住京蒙对口帮扶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与北京市的技术、项目、人才、信息、成果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

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对接合作,结合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加大人才、技术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四)拓展科技合作领域

巩固并继续发挥好中国北方农业科技成果博览会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合作平台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横向沟通与协调,形成整合配置科技资源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广东、山东等省市地区的科技合作。在现有的区内、国内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俄、蒙等国家及国际科技组织加强合作。

五、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改革,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拓宽科技项目需求征集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探索完善网络申报和视频评审办法,确保科技项目管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加强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建立健全对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二是推进科技投入和经费管理改革。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结构。强化对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定完善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二)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贯彻落实“人才强区”、“草原英才”、“玉龙人才”工程,围绕项目建设、课题攻关吸引和凝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依托各类科技平台载体,着力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以引进带培养,以培养促引进。吸引各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大力发展壮大法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团队,积极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培育一批自治区级、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培养技能型人才。完善创新创业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创新创业基地的考核评估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和组织者予以积极宣传表彰和物质奖励。

(三)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依法保障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市财政应当将科学技术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科学技术的经费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市财政预算内的基本建设资金中,每年应当安排1.5%的专项资金,用于科研基础设施和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市财政要对专利发展、科技进步奖励、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国家级科技博览会等给予稳定资金支持。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逐步提高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

(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科技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办法和优惠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降低侵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制度,方便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投诉。建立更加规范的技术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鼓励申报专利、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合同登记。

(五)支撑县域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作用,扩大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覆盖面,提升县域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具有优势特色产业和发展潜力的旗县区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的县域企业,支持其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逐步加大科技富民强县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县域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

(六)促进民生科技发展

大力发展民生科技,争取实施一批重大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解决人口健康、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科技问题。继续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开展多种类型的实验区示范工作。

(七)强化各级领导责任

各旗县区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第一要务,纳入本地区发展战略,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尽快取得突破。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重要职责,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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