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委全会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委全会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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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委全会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北政〔2014〕10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今年州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贯穿于“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形成特色产业新体系,打造特色海北“升级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造美丽海北“升级版”;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扩面提标,打造幸福海北“升级版”;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打造平安海北“升级版”,努力让各族群众共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主要发展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州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08‰以内,力争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三次产业比重更加优化,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和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现就今年州政府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发挥绿色优势,努力打造海北经济“升级版”
(一)以扩大投资为引擎,着力夯实发展基础
1、科学谋划布局。把握建设全省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州、全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州、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难得机遇,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各个环节工作,力争一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列入全省重点工程,全力推进纳子峡灌区、祁连机场、西海至德令哈一级公路、黄藏寺水库、山东大唐海北风力发电等重点项目工作进度。(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环林局、州经商委、州国土局、各县政府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全力以赴抓好投资进度。要做到在建项目逼进度、签约项目逼开工、在谈项目逼签约、没有进展逼退出、服务跟进逼主动,动态跟进,创新举措,强化服务,分类推进。实行重点项目州级领导挂牌制度,抓好重大项目稽察和招投标管理。(州发改委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3、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转变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充实完善招商项目库,注重以大项目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与外地大企业集团的对接,加强区域内企业间的战略合作,着力在补链、嫁接、配套项目上下功夫,做好项目建设的全程服务,综合运用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一揽子手段和政策,扎实推进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州经商委牵头)
4、有序推进对口支援。加强与山东省、对口支援央企的产业合作,扎实推进重点援青项目建设,开展山东省对口支援海北州“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全面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向纵深发展。(州对口支援办牵头)
(二)以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
1、着力提升农牧业发展层次。加大农牧业经营体制创新力度,推进农牧业生产要素的规范流转和有效配置,加快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草场、耕地、牲畜集约率达到70%以上。积极推进县级综合信息服务大厅和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全力推进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州农牧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2、着力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建设、提升一批规模种养基地,积极培育和发展与农牧民增收关联度较高的牦牛肉、藏羊肉、青稞等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特别是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自建、联建等方式参与规模养殖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牧场一体化发展。(州经商委、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3、着力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农牧业基础设施投入增长10%以上,推广藏羊“两年三胎”、牦牛“一年一胎”技术和种植业良种良法,加快种畜繁育基地、种子田建设,严格耕地草原管理,确保农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州农牧局、州科技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4、着力提升品牌竞争力。严格落实畜种畜群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对杂种畜、杂色羊淘汰出栏的监督管理力度,全力打造白藏羊和牦牛两大特色品牌。从种养源头入手,净化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市场环境,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工,加快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5、大力培养新型农牧民。要加大农牧民专业技能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牧场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政策、管理、信息、技术水平,努力造就一批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支持大学生村官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州农牧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三)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动特色工业发展壮大
1、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资金和技术等要素有机结合,大力培育核心龙头企业,延伸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确保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州经商委牵头)
2、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紧正远矿业、弘川化工、海北生物产业园、新能源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海晏天瑞铝基一体化和青海鸿福矿业蛇纹岩综合开发两个“飞地经济”项目,积极争取将热水各洗煤项目纳入全省煤基多联产产业链,支持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成长,着力发展特色轻工业。(州经商委、州国土局、州农牧局、州旅游局、州文体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3、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把转变资源型发展模式、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重点,引导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规模、技术和市场等综合竞争力。(州经商委牵头)通过项目捆绑、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集中区产业聚集,壮大主导产业。(州经商委、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各县政府等负责)推进热水煤炭企业整合重组,形成2至3户中型企业集团。着力发展现代物流及配套产业。加强四个园区的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州经商委、州发改委、各县政府负责)
4、抓好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加强市场预期分析,进一步加大对电力、运输、资金等要素的协调力度,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帮助企业强化管理、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州经商委、州财政局、州电力公司、州交通局、州金融办、各县政府等负责)
5、加大地质勘查和找矿力度。积极推进二类矿权出让工作,开拓矿业权市场,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地勘投资新机制,力争地勘投入和勘查成果有新的进展。(州国土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四)以促进旅游文化融合为突破,提升第三发展层次
1、提升生态旅游业发展层次。全面完成金银滩(原子城)景区整合并试运营,加快5A级景区创建,积极探索推进全州景区整合运营模式。围绕打造北线旅游经济带、国道315线旅游服务经济带,重点抓好青海民族文化音乐城、青海湖人文生态博物馆、西海湿地公园项目建设,推进岗什卡登山滑雪基地、卓尔山森林公园、八一冰川、自行车驿站等25个新建项目建设,加快百里花海、海滨藏城、年钦夏格日山等景区景点续建项目建设,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升旅游产业品质。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和行业监管,努力提升海北旅游影响力。确保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0%以上。(州旅游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2、谋划提升文化旅游融合。抓紧编制全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积极谋划一批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全力抓好环湖赛、岗什卡滑雪登山交流大会等活动,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提升旅游品牌文化含量。规划建设高原体育户外休闲基地。在民族体育竞赛、民族工艺品制作、自驾车旅游、户外露营等方面建设一批参与性高、消费带动强的项目,延长游客在海北的逗留时间。(州旅游局、州文体局、各县政府等负责)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确保文化产业销售收入增长25%以上。(州文体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3、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大重点城镇和重要节点、农牧区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商贸物流网络发展。(州经商委、州住建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积极发展通讯、信息、金融、物业、物流、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金融办、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电信公司、各县政府等负责)
(五)以推进城镇化建设为契机,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
1、出台实施《海北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州住建局牵头)
2、加强城镇规划管理。加快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及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入开展违犯规划、超越用地红线、擅自更改容积率及建筑立面等专项治理活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3、进一步理顺西海镇管理体制(州政府办公室、州住建局、海晏县政府等负责)。
4、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强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综合管理。(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5、着力打造“美丽城镇”。以西海镇为核心、四县县城为中心、农牧区集镇为节点,加快城镇道路、给排水、供热、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亮化、绿化、美化等生态景观工程(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环林局、州民政局、州地震局、各县政府等负责)。要突出城镇特色,最大限度的体现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州住建局、各县政府等负责)。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建设项目以整理挖潜为主供应用地,尽量少占用草场农田,严防无限制扩大城镇边界(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6、大力发展城镇特色产业。培育城镇主导产业,着力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服务业、特色加工业、房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城融合,加快形成全州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城镇产业体系。(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经商委、州旅游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7、有序推进农牧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全面放开建制镇户籍限制,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原则,积极引导农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完善转移人口的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办法,特别要解决好已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生产生活的问题,加强农民工培训,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稳步扩大中心城镇和小集镇人口规模。(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户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政府等负责)
8、升级打造“美丽乡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建设成果,继续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全面实现“新、亮、美、净、畅”的目标。(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二、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打造美丽海北“升级版”
(一)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1、认真实施青海湖草原湿地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州环林局、州发改委、各县政府等负责)
2、加强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管理,全面完成减畜任务。(州农牧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3、深入开展重点城镇、重要景区、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州环林局、州住建局、州旅游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二)推进节能减排。
1、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目标责任,加强对全州12家年综合能耗消费总量1万吨以上标煤企业的能耗目标管理,强化刚性约束,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州经商委、州环林局、州发改委、各县政府等负责)
2、重点抓好青海天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矿热炉余热综合利用、奥凯公司全封闭矿热炉技改及光伏燃气联合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州铁合金、碳化硅、煤炭加工等传统工业项目的升级改造。(州经商委、州环林局、州发改委、各县政府等负责)
3、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和全民节能行动。(州发改委、州环林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三)完善生态保护体制机制。
1、全面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和限期治理制度。(州环林局、州经商委、州发改委、各县政府等负责)
2、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环林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3、加快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积极推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州环林局、州发改委、各县政府等负责)
4、进一步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以制度的底线筑牢生态环境的防线。(州目标考核办、州环林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三、办好民生实事,努力打造幸福海北“升级版”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教育,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努力促进全州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抓好标准化学校、学前教育走教点、教师周转房建设。加快推进海北二中、三中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双语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州教育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巩固提升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和转诊审批制度(州卫计委牵头)。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参保率,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加快推进省内“一卡通”和异地结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进一步提高药物配送效率,在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卫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加快医改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单独二孩政策,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州卫计委、各县政府等负责)
(三)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实施好州民族民间传统技艺保护、州图书馆等重点项目,推进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提高地方自办节目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州广电局、州发改委、州文体局、各县政府等负责)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开发,推进文化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扩大服务,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开展经常化、社会化、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运动和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科技投入,抓好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强科技特派员双赢示范点建设,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效能。(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州经商委、各县政府等负责)
(五)推进就业创业。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退役人员、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就业。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次以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牧局、州民政局、各县政府等负责)严格落实劳动合同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建局、州信访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抓好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集中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州住建局牵头)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的动态管理。(州民政局牵头)
(七)努力稳控物价。加快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蔬菜生产基地,提高奶、肉、菜自给能力。(州农牧局、各县政府等负责)加大物价调控力度,完善社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坚持在市场建设和监管中的好做法,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涨价因素,努力把居民消费价格控制在合理预期。(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等负责)
(八)全力推进扶贫开发。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援建扶贫,重点实施2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和26个牧区农事队易地搬迁扶贫攻坚项目,全年稳定脱贫1.25万人。抓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全扶贫开发项目监管机制,加强扶贫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州扶贫局、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四、推动团结进步,努力打造平安海北“升级版”
(一)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坚持“三官两员”进村入户、领导干部大接访、“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诉求表达和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和网上信访受理,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州信访局、各县政府等负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治理为方向,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覆盖面。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信访局、各县政府等负责)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州司法局牵头)
(二)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州公安局牵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州安监局牵头),强化虚拟社会综合管理(州公安局牵头),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州政府办牵头),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培育和经验推广,扩大平安海北建设成果。(州公安局牵头)
(三)不断提升维稳能力。深入开展反自焚、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深化涉藏维稳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全州寺院社会管理创新意见,扎实开展“和谐寺院”创建、“三比一促”活动,依法加强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依法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州民宗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国家安全局、各县政府等负责)提高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突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州公安局牵头)
(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的11项工程,用好6项活动载体,落实6项保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面展开(州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等负责)。要切实做好双拥、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调动各条战线的积极性,凝聚起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强大合力(州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各县政府等负责)。
(五)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结合实际。承接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开放任务,抓好措施的细化和落实,力争在比较成熟的领域和环节有大的突破,着力深化我州有特色、有基础的农牧业生产经营体系、财政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教育领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力争有新的突破。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着重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统筹推进各项改革。要有序推进。对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现有工作基础相对扎实的改革事项,不迟疑、不观望,加快推进;对中央和省委需要试点的改革事项,夯实基础,积极探索,做好准备,择机推进;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改革事项,不急于求成,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对需要法律授权的改革事项,坚持程序,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推进,不超前实施。要鼓励探索。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的辩证统一,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各部门先行先试,营造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等负责)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的水平
(一)全面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定期向州人大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等负责)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加大审批事项清理力度,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州法制办牵头)
(三)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州政府办公室牵头)
(四)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落实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州政府各部门、各县政府等负责)
(五)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坚决整治行政机关纪律松弛、懒散怠政等不良风气。(州监察局牵头)
(六)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调研之风,保持“三公”经费零增长,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增长、促就业、惠民生上。(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七)要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矿产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标等重点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严明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公与私的“警戒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各县政府等负责)
六、工作要求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以贯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始终保持敢于超越的锐气、自我加压的勇气、负重奋进的志气,出新招,干实事,把目标落实到年度计划上,恪尽职守、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州政府向全州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
一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全面负起责任。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认真履行职责。要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的现象,摒弃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
三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所有工作都要讲求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诚倾听民意,不回避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检查,健全问责。要强化考核和行政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执行力。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维护州委、州政府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检验工作的执行力。
各责任单位将贯彻落实重点工作的情况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专题报告州政府。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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