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草原禁牧减畜工作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草原禁牧减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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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草原禁牧减畜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3〕56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了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重大决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草原保护、促进牧民增收、实现牧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深受广大牧民欢迎的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和惠民政策,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民生、促进草原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北州自2011年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以来,由于认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坚定、责任不落实等各种原因,草原禁牧减畜工作执行落实不理想,草原禁牧减畜工作出现视而不见、管而不严、禁而不止、减而不少的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确保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禁牧工作禁得住、管得住、不反弹,达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现就认真做好2013年天然草原禁牧减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草原禁牧减畜工作贵在行动,重在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草原监管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把行政领导责任制贯穿到草原管护工作的全过程,真正构筑起草原禁牧减畜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地区禁牧减畜任务。今年祁连县完成禁牧511.36万亩、完成减畜6.65万羊单位;刚察县完成禁牧460万亩、完成减畜7.07万羊单位;海晏县完成208.64万亩、完成减畜3.71万羊单位;门源县完成减畜2.57万羊单位;确保全州1180万亩草原禁牧和102万羊单位减畜任务全面完成。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全面负责本区域草原禁牧工作,坚决不能发生跨牧、越牧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监管部门责任;村级管护员要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禁牧区放牧和超载过牧等现象应立即制止或报告乡镇政府和草原监理部门;农牧部门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也要充分发挥职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引导工作
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宣传是前提,群众是基础,重点在基层。各地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继续把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贯彻执行好国家政策的第一道工序,注重抓好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宣传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通过采取丰富的宣传形式,重点加大《草原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青海省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禁牧减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积极做好牧民群众引导工作,引导群众推行划区轮牧等科学放牧制度,打消群众禁牧区放牧利用念头,及早谋划和解决牲畜转移出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禁牧减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做好草原监管工作,法规制度是依据。各地区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修订完善可操作性强、内容全的地方性禁牧减畜监管制度,特别是各村社要根据国家政策,不断更新和完善村规民约,将草原保护职责纳入村规民约当中,从源头上把好草原保护关。同时,各地要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设卡、劝阻等手段严防进入禁牧区放牧,积极开展禁牧区日常巡查核查,对违反禁牧规定的行为,依据草原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提高草原法律法规的震慑力,使禁牧监管逐步迈向法制化管理轨道。
为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州政府决定组成专门督查组赴各县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督查组人员安排如下:
(一)门源组:组长:丁国胜
成员:州农牧局1人、海晏县农牧局1人,州草原站1人
(二)祁连组:组长:游海洪
成员:州农牧局1人、刚察县农牧局1人,州草原站1人
(三)刚察组:组长:赵子亮
成员:州农牧局1人、祁连县农牧局1人,州草原站1人
(四)海晏组:组长:马如祥
成员:州农牧局1人、门源县农牧局1人,州草原站1人
各督查组要拟定督查方案,抓住重点开展实实在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如实向当地政府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整改。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组应当向州农牧局提交专项督查报告,由州农牧局汇总后于7月底前报州政府督查室。
四、发展后续产业,增加群众收入
实现草原禁牧减畜工作,转移牲畜是目标。各地要继续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大力发展后续产业,继续实施好游牧民定居、围栏、暖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积极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草产业,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特别是夏秋两季开展设施育肥,加快牲畜出栏周转。同时,积极开展农牧民科技培训,做好剩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引导有条件、有技术的农牧民进城进镇从事农畜产品加工、商贸、餐饮、服务等二、三产业,扩大农牧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草原禁牧减畜工作的好坏,直接反映出一个地区和单位对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禁牧减畜工作,真正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确保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实施取得最大实效。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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