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4〕1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0个教师节。为做好庆祝教师节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围绕主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校园(教室)板报、橱窗、LED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事业和关心教师队伍情况,全面反映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厚德、笃学、崇文、致远”教师精神和教书育人、师德建设、教育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神圣使命感。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以教师节为契机,深入基层学校开展调研和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广大教师的所需所想,倾听广大教师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看望慰问名师、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尤其是农村一线教师、特岗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等,切实解决好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教师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为学校和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落实好各项惠师政策,让广大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三、开展主题征文和送祝福活动。教师节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圆我中国梦”演讲比赛,征集“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案例,“平凡中的感动——学生爱戴的好教师”征文及摄影大赛等系列活动。利用西宁教师博客圈、西宁文明小博客以及短信、微信等形式,开展“教师博客话幸福”、“学生博文送祝福”等活动,向广大教师送去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各地区、市属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提高人格修养和学术魅力,做学生爱戴的学问之师、品行之师。

五、开展教师节表彰活动。召开全市庆祝教师节表彰会,对近年来教育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代表和优秀征文、优秀摄影作品进行表彰;各区县也要开展相关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六、启动“进入全国百年名校观摩行”活动。组织功勋校长、功勋教师和师德楷模赴外地各类名校学习观摩,感受外地教育发展成果,学习先进办学理念,借鉴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更新观念,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筹备,扎实开展好各项庆祝活动。活动要遵循“勤俭节约、求真务实、隆重简朴”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和群众参与教师节的有关活动,赢得各方关注支持,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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