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国发〔2015〕57号文件做好有关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德政字〔2015〕63号
颁布日期:2015-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贯彻国发〔2015〕57号文件做好有关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和省驻德各单位:

10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文件)取消一批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做好承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

二、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措施,加强后续管理,不得采取其他方式变相行使。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确定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http://www.dezhou.gov.cn/n19466299/n19741761/n19741769/n19741771/n19741803/n19741807/c23133876/part/23137700.doc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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