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1-6月份各县区消防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文号:菏政字〔2015〕23号
颁布日期:2015-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1-6月份各县区消防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7月13日至19日,市政府组织5个督导组对各县区上半年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不断创新社会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府主导,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各县区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重要内容,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治理、队站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各县区政府领导听取消防工作汇报70多次,作出批示120多次,召开各类消防工作会议20余个,下发文件、方案30余个。

(二)加大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县区将消防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经费每季度按时拨付到位。市经济开发区、东明县预算经费分别达到180万元、150万元。在车辆装备购置方面,严格落实《菏泽市石油化工灭火救援能力评估意见》,积极安排专项资金购置车辆装备。目前,已到位专项资金326万元,其中曹县、巨野县、鄄城县、东明县移动遥控炮购置经费已拨付到位。郓城县30米以上带救援功能举高消防车购置经费已拨付到位。定陶县采取公益捐赠形式募集资金购置车辆装备,并拨付车辆维保经费35万元。巨野县计划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置车辆装备。在市政消火栓建设方面,上半年全市新增消火栓209具,其中鄄城县拨付市政消火栓建设资金38.5万元。曹县、定陶县建设进度较快,建成率较高。

(三)统筹兼顾,城乡消防工作协同并进。各县区共培育建设社区消防安全示范点37个,建设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消防教育科普基地21个。牡丹区以居民楼为单位组建联防小组,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市经济开发区探索社区消防管理新途径,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点6个。各县区高度重视村镇消防工作,培训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1300余人。牡丹区在各村组建村民义务防火巡逻队,实行村干部带班巡逻,巨野新建村镇消火栓70具。

(四)严查严管,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显著。各县区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在抓好日常火灾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先后部署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等3个专项行动,组织各行业逐一开展行业系统内部消防排查整治。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6191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5856处,督促整改5731处,“三停”99家,临时查封单位73家,拘留91人。市经济开发区、曹县、定陶县2014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其他县区完成了整改任务的50%以上。上半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攻坚克难,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稳步推进。各县区严格落实省、市政府要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因地制宜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全市18个国家级重点镇中,曹县庄寨镇、青堌集镇、东明菜园集镇率先完成队站建设并投入执勤。菏泽高新区吕陵镇、郓城随官屯镇执勤楼主体已接近完工,郓城黄安镇已完成图纸规划。其他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正在逐步推进,巨野已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8个,进展较快。

二、存在问题

各县区消防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年初责任目标和当前面临形势任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消防工作政府主导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个别县区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消防工作部署还停留在听汇报、提要求层面,没有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实质性行动,开展工作没有融入到常态化指导、监管中。个别县区仍认为消防工作督查只是消防部门的事,对督查工作没有提前认真准备。

(二)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程还有待加快。今年目标责任书中应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18个国家级重点镇,仅曹县庄寨、青堌集、东明菜园集3个重点镇完成建站任务并投入执勤,缺建15个。重点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因专项建设资金、车辆购置及人员保障经费等未得到有效落实,进展缓慢。省政府规定的其他61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非常滞后。东明武胜桥镇依托企业专职队建队,一些县区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建队,均达不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方面,县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与市政建设同步施工,市政消火栓建设未能做到“快补旧账、不欠新帐”。上半年,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663具,实建209具,建成率31.5%。其中曹县应建55具,实建46具;定陶应建37具,实建20具;成武县应建61具,实建7具;单县应建104具,实建26具;巨野县应建125具,实建0具;郓城应建119具,实建11具;鄄城县应建68具,实建24具;东明县应建94具,实建19具。在车辆装备购置方面,依据省政府要求和年初工作目标责任书,曹县、定陶县、巨野县、单县应增配30米以上带救援功能举高消防车1辆;市经济开发区应增配50米以上流量80L/S的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成武县应增配30米以上带救援功能举高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各1辆;郓城县应增配30米以上带救援功能举高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各1辆;东明县应增配50米以上流量80L/S的举高喷射消防车、多剂联用消防车各1辆,6000米远程供水系统一套;牡丹区应增配40米以上带救援功能举高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各1辆。目前,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东明县已批准消防车辆采购,资金尚未落实,其他县区进展缓慢。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定陶县、成武县、郓城县大流量移动遥控炮购置任务尚未落实。

(四)消防业务经费还不能及时到位。在经费保障方面,各级消防业务经费保障不平衡,牡丹区、定陶县预算经费较低,分别为20.8万元、30万元,仅到位5万元、1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53.9万元、60万元。除市经济开发区、东明县外,其他各县区消防业务经费也存在不足问题,严重影响部队执勤战备。在消防员高危补助方面,除成武县将高危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外,其他县区均未列入。

(五)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2014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仍有牡丹区、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等县区的15家未整改销案。督查中所抽查的“九小场所”普遍存在未设置消防安全标识、人员“一懂三会”不掌握、安全出口堆放杂物、电线私拉乱扯等火灾隐患现象严重,火灾防控压力仍旧较大。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已经完成的工作,要注意巩固深化,确保实效;正在开展的工作,要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尚未开展的工作要尽早列入议程,明确专人负责和完成时限,确保年内如期完成。

一要继续强化政府消防主导责任落实。按照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及时拨付保障资金,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问题。

二要继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严格落实《石油化工灭火救援能力评估意见》和年初工作目标责任,年底前必须完成车辆器材装备购置任务。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力度,完成年内663具消火栓建设任务,确保完好率达到100%。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3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15〕37号),加快推进其他15个全国重点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确保年内达到“2车、15人”建设标准,其他61个乡镇达到“一镇、一队、一车”建设标准。

三要继续推进火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项重点”整治、夏季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着力整治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场所和重点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难题。对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一时又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治理等措施,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14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年底前整改摘牌。

四要继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对公务员、村居委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专业培训,提高消防工作领导能力和专业素质。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基本知识培训,掌握火灾预防、灭火基本方法,增强应对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五要继续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立足最大、最难、最不利情况,研究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灾害事故处置对策,强化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六熟悉”和实战拉动演练,提升部队实战打赢能力。深入推行“防消一体化”,逐步完善重点单位联勤监管、火灾隐患联勤处置、演练联勤参与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优化警力配置,实现人员互补、信息互通、效能互增目标。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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