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文号:济政发〔2015〕9号
颁布日期:2015-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根据《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228号)规定,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

授予“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生产工艺”等4项成果济南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授予“微生物恒温培养箱”成果济南市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授予“重型汽车开发先进技术的集成研究与应用”等5项成果济南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授予“新能源电动无轨重载运输车”等51项成果济南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授予“高速三维数控钻床”等39项成果济南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科学务实,潜心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目录(2014年度)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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