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3日
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为全面部署推进“十二五”后三年全市转型综改试验工作,加快转型跨越和“四化”率先发展区建设。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晋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速度快、效果好、特色浓、人民富、环境美”的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部署,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省实施方案为总纲,以太原晋中同城化和“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建设为突破口,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抓住与资源型经济转型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破解制约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上取得突破,率先在全省走出一条富有晋中特色的转型跨越发展之路,建设成为全省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四化”率先发展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特色。统筹转型发展和综合配套改革,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一区两翼”经济一体化,推动县域经济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遵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一般规律和省统一部署,注重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
——坚持多方联动,合力攻坚。加强省、市、县三级的联络与沟通,建立健全市厅、县局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攻坚克难。
——坚持远近结合,分类推进。对转型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中条件成熟的加快推进;对有待探索的先行试点;对需加强市厅合作的积极争取;对条件不成熟的强化前期研究。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协调服务;提高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谋红利,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产业、财税、土地、科技、金融、生态环境、城乡统筹、社会管理、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努力建成全省最重要的装备制造中心和新型煤化工基地、中部地区现代物流枢纽、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实现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的战略目标。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对以煤炭为主的资源依赖明显降低,煤焦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到30%以下,在二产中的比重力争下降到40%以下;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达到7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能减排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确保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控制在省政府确定的约束指标之内,烟尘、工业粉尘排放得到严格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市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市城区),“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城乡发展统筹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城区发展框架,建成区规模达到60平方公里,大县城、建设有序推进,建成34个特色镇、900个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和谐稳定的新型农村社区,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5%,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民生得到大力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财政对科技、教育、农业投入增长幅度均大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幅度,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大改革(30项)
(一)创新产业转型促进机制
1.健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完善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用足用好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策,建立健全资源型经济转型各类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制度,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类服务业等接续替代产业的投入力度。建立衰退产业退出援助机制。(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完成晋华、锦纶等市属国有企业及市直部门所办企业改革攻坚任务;完成药材系统企业改革工作和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国资经营预算管理、资产评估管理,加强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统计评价工作和国有资产的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3.创新园区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布局全市各类园区建设,把产业集聚区作为产业转型的主要载体,形成各类产业集聚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区域平衡、特色产业集群的园区发展格局。规范各类园区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开发区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园区组建投融资建设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二)创新“两型社会”建设机制
4.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巩固完善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将其推广至铁矿、铝钒土、石膏矿等非煤矿山企业。完善地表水生态环境补偿考核机制。(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5.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责任机制。实行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损害鉴定,构建环境损害赔偿金制度,建立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应急体系。(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6.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环保设备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7.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区域环境承载力,合理配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立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支撑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体系。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8.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造林直补、林权流转、林木采伐制度等配套改革。(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9.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研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有偿转让,探索建立水权转换和交易制度,适时开展跨行政区域水权交易试点。(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三)创新促进区翼互动、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
10.创新“五规合一”规划统筹协调机制。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优化土地利用规划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规划编制为重点,探索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编制协调、有机融合的机制和模式,构建目标统一、政策配套的综合规划体系。在榆次区率先开展“五规合一”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1.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行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12.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牵头部门:市农委)
13.创新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激励机制。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资源型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带动农户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牵头部门:市农委)
14.探索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机制。加强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四)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15.完善就业促进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统筹工商、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新增就业岗位对接机制。强化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整合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创业。构建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机制。(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16.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跨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异地就医协作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健全多层次保险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17.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国家级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纠正和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落实教育公平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应晋中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旅游业的技能型人才。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升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水平。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市域教育现代化。(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县级公立医院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覆盖。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管理和绩效考核分配机制等新机制运行模式。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创新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新机制,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立医院运行和补偿新机制。(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9.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健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平安建设的成效。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公民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落实。(牵头部门:市综治办)
(五)创新要素保障体制机制
20.深入推进用地管理改革。以11个县(区、市)为单元,全面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及露天采矿用地改革工作。积极争取未利用地直接开发为建设用地试点。(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21.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验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积极争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和农村集体土地入股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试点。规范征地管理,适时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权。(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22.建立土地开发整治多元投入机制。落实省级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土地开发整治,逐步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土地开发整治多元投入机制。(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23.建立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机制。继续推进和完善补充耕地指标跨县(区、市)使用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补充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24.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机制。加快山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多元化金融支撑体系。鼓励企业通过首发上市或借壳上市、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建设天津股权交易所山西分市场。(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25.完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促进机制。发展壮大创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地方城镇化建设等。(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26.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机制。扶持培育一批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促进融资担保业做大做强,开展担保业务创新。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作用。(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27.改革创新“政银企保”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搭建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平台,三方共享信息资源,协同控制风险,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2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下放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建立联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优化市级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法,努力拓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服务新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模拟审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新模式,提高审批效率。(牵头部门:市政务大厅)
29.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落实“1+3”人才引进新政策,构建有利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引才和育才机制。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进一步充实完善优秀人才引得来、留得下、用得好的政策与办法。(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六)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30.深化科技投融资体制改革。依托太榆科技创新城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创新科技投融资平台,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型科技投融资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入股创办企业。推动企业建立研发费用提取积累机制。(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三、重大事项(40项)
(一)产业转型
1.推进太榆科技创新城晋中部分核心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思路,遵循“要素集约化、资源集聚化、创新集成化、产业集群化”的原则,注重合理规划布局,启动核心区建设,打造成为太原晋中同城化的战略支点,全省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支点。(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2.推进“四个百亿”工程建设。以战略化布局、园区化承载、大企业引领、大项目带动、低碳化促进、信息化融合为抓手,大力实施“百亿产业、百亿企业、百亿园区、百亿集群”工程。(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3.建设国家级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加强与大型煤炭及煤层气企业的战略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有实力、有技术的大集团参与我市煤层气开发,促进东山煤层气富足区的资源开发。加快城市民用和工业燃气气源置换及煤层气压缩(CNG)、煤层气LNG等气代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煤层气精细化工转化,大力开拓“四气”产业下游产品市场,将煤层气产业培育成为我市的新兴能源产业。(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4.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以建设中部地区现代物流枢纽为目标,大力推进包括保税、仓储、集运、商贸、金融服务在内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三晋综合保税物流港的太铁物流、方略保税等核心物流项目,以及和顺、左权、寿阳等煤炭、钢铁物流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新兴主导产业。完善流通业扶持政策,加强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和市场体系建设,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5.推进工业集聚区循环式发展。围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社会”的目标,积极探索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快实现煤电建材、煤焦化、煤焦电化新材料等循环产业链,逐步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布局、社会资源循环式利用。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每县推进一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6.加快晋中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为引领,以“一村一品”建设为主抓手,加快推进五大基地、四大支撑体系、四项基础工程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农业现代化特色样板区。(牵头部门:市农委)
7.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业。立足丰厚的文化资源,发挥晋中文化“六张名片”和“八大品牌”的优势,加大对现有旅游企业的改造改组力度,积极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加强旅游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全市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升级上档,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8.推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培育和建立具备完善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畅通的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商贸物流企业的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互相促进、互相依存、类型多样、层次分明、连通顺畅的城乡一体化市场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9.扶持壮大中小微企业。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新创办4500户小型微型企业,实施“小巨人”培育计划,新培育50户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小巨人”企业。(牵头部门:市中小企业局)
(二)生态修复
10.加快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全市重点河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开展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以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开展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和非电行业脱硫、水泥行业脱硝等工程。加强PM2.5监测,加大汽车尾气、燃煤烟尘、扬尘等治理力度。(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1.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等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2.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程。以创建省级林业生态市为目标,坚持增绿增收并重、造林造景并举、绿化美化同步。大力实施通道绿化、市县出入口绿化、环城绿化、村庄绿化,持续推进荒山绿化、平原绿化、滩涂绿化、厂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植被恢复、生态脆弱区造林绿化、碳汇合作造林等重点工程,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林木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13.加快构建骨干水网工程体系。推进松塔、恋思、石膏山三个水库(水电站)工程建设,实施松塔供水、东山供水及中部引黄三大水网工程,构建“三纵两横、河库连通、东西调配、客水补济”的晋中大水网。加快构建防洪抗旱减灾、农村水利设施、水土资源保护等体系,实施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五小水利”工程,落实“三条红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三)城乡统筹
14.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按照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的原则,做好太原都市圈、太原都市区、太原晋中共建区规划编制、审定的配合工作,率先在通信、城市道路、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推进两市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进程。(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15.加快“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建设。围绕打造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先行区的目标,严格落实“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规划,积极实施“四带一群、一核三区”产业布局,努力争取沿线六县(区、市)全部成为扩权强县试点,以及省级各项试点全覆盖,打造转型综改集中试验田。(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6.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按照“一区两翼”总体布局,积极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形成县域经济发展核心。改造城中村、整合周边村,加快城区社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同时,积极培育特色镇、发展中心村,加快城镇集群发展。(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17.推进矿区城镇化。建立和完善以矿建镇机制。以县为主,规划设计500万吨以上煤矿所在地发展非煤产业,以产业多元化带动矿区城镇化。(责任单位:相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18.推进“一村一品”建设。按照“一户一个棚、一人二亩菜、一人二亩果、一人一亩苗、一户十头牛、一户百头猪、一户百只羊、一户千只鸡”的“八个一”建设标准,三年新增458个达标专业村,打造11个精品片区。(牵头部门:市农委)
19.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围绕“把晋中建设成为全省农产品加工中心城市”的目标,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招商引资、银政合作、银企对接等措施,扶持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到2015年,全市有10户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牵头部门:市农委)
20.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大力推进“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建设,到2015年有80%的土地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牵头部门:市农委)
21.实施“115211”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按照东山发展循环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平川发展现代高效科技示范园区的大思路,选择发展基础较好、比较优势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区域(中心),规划建设10个农业科技研发中心,10个科技核心示范基地,50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0个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1000个“一村一品”村级农技服务点,培训认定职业农民10万人,打造全省最具活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牵头部门:市农委)
22.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实施农村贫困人口扶贫开发政策全覆盖,扎实推进移民搬迁、产业开发、劳动力素质提升等重点工程,基本完成山庄窝铺移民搬迁任务。深入开展干部下乡驻村、领导干部包村、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富县帮穷县”活动。(牵头部门:市扶贫办)
23.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统一规划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布局,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有序向农村延伸覆盖。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24.统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出口路、运煤路、工业园区路、农林产业区路、旅游景区路、战备及扶贫路”为重点,突出打通断头路、市县乡村之间连接路等交通发展的瓶颈路段,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全面建成“六纵六横六环六出口”公路网骨架。(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四)民生改善
25.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扶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扶持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加强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和创业项目库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小额贷款运行模式,扩大小额贷款规模,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每县都要设立创业项目库,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26.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教育部国家级教育信息化试点区域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数字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健全完善市域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建设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学环境,加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全面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27.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特困群众易地搬迁。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退出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并轨。适量发展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普通商品房,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危房搬迁改造任务。开展农村住房抗震及节能改造改建试点,平川各县(市)率先开展试点。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28.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建立管理和服务一体的社会服务管理平台。鼓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29.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各级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五)科技创新
30.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加强政府引导,推动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加强培育创新型企业。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新型材料、装备制造、新药创制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31.加强培育创新型企业。推进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培育。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32.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利用山西高校新校区的智力资源,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通过项目开发、技术攻关等形式建设创新平台,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和省外相关科研单位在我市建立研发基地。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推进山西省精密铸造与装备技术院士工作站和榆次液压技术设计研究院的建设。(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六)对外开放
33.推进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创新招商方式,鼓励奖励以企招企、以商招商、以项目招商,加强与央企、500强、知名民企、行业领军企业等合作,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牵头部门:市投促局)
(七)要素支撑
34.争取省政府提高对晋中的财政转移支付水平。争取省政府加大对晋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争取省级财政对我市水源保护、环境污染治理以及生态修复给予支持,加大对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民生项目的转移支付力度;争取省政府对“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建设给予专项补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35.建设全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示范区。继续推进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推动中小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争取天津股权交易所山西分市场落户晋中。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大力引进金融机构,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积极培育中介服务体系,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36.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37.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整治等“2065”土地整治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增强用地保障能力。(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38.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指标拟定供地方案,规范房地产企业用地行为,努力探索集约节约用地的新方式。试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用地指标相挂钩。(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39.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晋中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职业培训能力建设,培育适应产业转型的实用型技术人才。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高端创新人才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程。深入开展“千人百县”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40.积极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围绕扩容提质的目标,积极争取解决“一市一区”问题,对市城区周边具备条件的县实施县改区。在北部新城探索开展该区乡(镇)改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适时启动撤乡设镇工作。(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四、重大项目
按照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位一体”的要求,围绕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加强市级重大项目的策划和储备,逐步完善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补充和调整。“十二五”后三年,分年度推出总计60个市级重大项目。其中,产业转型重点围绕煤化工、煤层气、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食品工业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生态修复重点围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废弃资源产业化利用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城乡统筹重点围绕太原晋中同城化、“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中心城市扩容提质、大县城建设、城乡一体化、现代农业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民生改善重点围绕教育、卫生、文化、就业与社会保障,以及农民增收、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特困群众易地搬迁、乡村清洁工程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市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电价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市级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创新项目投融资、政府支持方式、工程项目管理等体制机制。
五、各县(区、市)、市直部门、试点企业转型综改试验
(一)各县(区、市)转型综改试验
各县(区、市)围绕以下十个方面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任务,每年选择不少于两项任务,在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进度,予以重点推进。十个方面的任务分别为:一是创新“五规合一”规划统筹协调机制;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三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四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五是创新就业促进机制;六是创新园区管理体制;七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元投入机制;八是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和改革;九是深入推进用地管理改革;十是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同时,各县(区、市)还要明确推进一批县级重大改革、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二)市直部门转型综改试验
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以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每年推出至少一项专项改革,研究提出具体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确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当年取得突破,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全市推开。
(三)试点企业转型综改试验
凡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的试点企业,要发挥重点企业在转型跨越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资本证券化;二是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和并购;三是深化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四是创新企业投融资模式;五是构建企业多元化发展机制;六是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七是创新企业经营管理。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晋中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全面组织领导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和转型综改试验协调推进工作。各县(区、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转型综改试验各项工作。
(二)完善细化改革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年度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办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转型综改试验的目标、任务、要求等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下达。各县(区、市)要结合实际,提出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配套措施,尽快启动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本领域的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配套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三)建立省市县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并深化晋中市人民政府与省直部门之间的市厅合作机制,争取在晋中先行布局改革试点;对重大改革事项和重大转型问题,争取省直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建立各县(区、市)、市直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形成转型综改试验工作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各地、各行业领域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生动实践及取得的成就,加强转型综改政策解读和培训,营造推动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实施考核评价
完善对各县(区、市)、市直部门转型综改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工作制度。将转型综改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健全落实考核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对转型发展的导向作用。建立改革综合评估制度,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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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