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区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区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12]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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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区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2]97号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着实推进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市政府制定了《吕梁市区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9日
吕梁市区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通知》(晋建城字〔2011〕85号)及《城市园林绿化III级评价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建设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努力打造生态优美、卫生文明、充满活力、环境友好的新吕梁。
二、创建目标
到2012年年底,按照我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2.5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达到26.3万人的城市发展规模,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是: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行环境综合长效治理,推进公园、道路专业绿化,狠抓公共设施配套绿化建设,强化机关、住宅区的补绿增绿工作,构筑点线面结合、本地树种为主、三季有花、四季见绿、绿满城廊的绿化景观,形成规划合理、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建设有度、保护有力、设施配套、减排有效的建设格局,力争2012年申报省级园林城市,2013年经过省专家组的初步验收,2014年创建成功。
具体指标为:
1、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810万㎡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建成区绿地面积达698万㎡,绿地率达31%以上;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达198万㎡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7.5㎡以上;
2、最小规模为5000㎡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按≤500m计算,服务半径覆盖率达60%以上;
3、城市道路完好率达90%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85%以上;红线宽度大于12m且绿地率达20%以上的城市道路,达标率达75%以上;人行道、自行车道的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林荫路推广率达60%以上;
4、2002年及2002年以后新建的居住区(单位)绿地率达30%以上,改造的居住区(单位)绿地率达25%以上,达标率达85%以上;
5、城市公共设施绿地率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定,达标率达85%以上;
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的城市防护绿地面积实施率达70%以上;
7、城市规划区内向城市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比率达2%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50%以上;
8、城市规划区内河道绿化普及率达70%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70%以上;
9、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达220天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得超过57.00db(A);
10、城市规划区内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45%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7项指标合格率达98%以上;
11、城市建成区与建成区周边6-8月的气温平均值的差值,即热岛效应强度不得超过3.5℃;
12、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15%以上;节能建筑比例达35%以上;
1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且不低于申报年全省设区城市平均值;
14、住房保障率达7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重点
根据《山西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以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八大指标体系为内容,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有效量化、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吕梁市区2012年度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本单位创建任务,按要求将“提供资料”报送市住建局市容园林科(联系电话:0358-3395054)。
(一)完善城市规划,健全制度建设
1、根据新编制的《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增加绿地防灾避险的内容,经政府批准实施。在市域范围内进行生物物种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市住建局负责,市园林局、市林业局配合)
2、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城市规划区内的绿线划定,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市住建局负责,市园林局、市林业局配合)
3、完善绿线管理、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植、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义务植树市林业局负责,其余市住建局负责,市园林局、市林业局配合)
4、划定城市规划区内蓝线,即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水域得到确实保护。(市住建局负责,市水利局配合)
5、挖掘历史文化底蕴,编制《吕梁市历史风貌保护专项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尽可能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貌,同时修复一批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设施,形成城市文化特色。调查规划区内文物古迹情况,并提供文物保护现状图。(市住建局负责,市文物旅游局配合)
(二)加强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1、着力加快城区公园绿地建设步伐。以加快公园、广场、游园和街头绿地建设,增加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覆盖率为目标,一是对现有的公园、广场等公园绿地进行提升改造,见缝插绿,增加绿量;二是在交通路、凤山路、久安路、袁一路等路段增加10余个小游园、街头绿地的建设;三是对建设好的居住小区提升改造,增加绿量,增设游乐设施,建成社区公园。(市住建局负责,市园林局配合)
2、切实推进“一路一景”道路工程。以提高道路绿化普及率、绿地率及林荫路推广率为目标,一是完成高速西出口西至柳林中阳三角地段长1100米,路两侧7米宽绿化隔离带与370株行道树的栽植;二是对所有主、次干道短缺的行道树进行补植补栽,同时加强日常管护,使道路景观整齐有序、美观协调;三是对长治路、久安路等较宽的人行道增加乔木栽植,在人工化较强的道路色块上自然式种植花灌木和草花,形成“鲜花一条街、林荫一条道”的生态走廊效果。(市住建局负责)
3、科学实施1万株大规格苗木绿城建设。公园、道路、小区、单位绿地中现有大树12.9万株,需本着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原则,注重植物造景,以本土植物为主,在公园、小区、单位绿地中见缝插绿,补栽大树1万余株,使市区人均一棵大树,人均一片绿地。(市住建局负责)
4、强力推进城区沿河两岸景观带建设。一是强化东川河、北川河两岸已整治区域的景观养护与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东川河东沿6公里、北川河北沿6.2公里长的两岸景观带设施建设,为市民创造具有较高绿化、亮化、美化水平和舒适的人居环境。(市住建局负责)
5、引导完善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生产绿地。一是规范指导兔坪、下水等现有苗圃,纳入规划区生产绿地统计;二是采取“订单苗圃”,即由市政府委托园林绿化部门与城区近郊(规划区内)农户签订苗木生产协议,农户按市城区公共绿化建设所需苗木进行生产,最后园林部门实行定向采购。既可满足绿化苗木自给的要求,又可满足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2%的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市住建局、园林局、林业局负责)
6、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式道路”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150个单位和小区中展开“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创建活动,责任落实到各口、各单位,创建90个市级、省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各口牵头负责,各相关市直单位、离石区政府具体实施)
7、全面开展立体绿化活动。通过墙(柱)体栽植攀援植物、阳台盆栽绿化等形式丰富生态景观。制订并出台立体绿化推广的实施方案、激励机制和技术措施,通过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在有条件的地方,投资建设一批便民园林立体绿化项目,满足居民休闲游憩的需求。(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市直单位、离石区政府具体实施)
8、继续推进防护绿地建设与管理。加强防护林的建设、管护工作,特别是龙、凤、虎“三山”迎街面绿化的提升改造。(市园林局负责)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吕梁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丁雪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效彪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润林市政府副市长
成锡锋市政府副市长
郝月生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雪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波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薄宇新离石区政府区长
李小明市住建局局长
闫建科市财政局局长
任小平市编办主任
刘玉云市环保局局长
刘凤平市林业局局长
刘志军市房产局局长
高堂市农委主任
冯其应市畜牧局局长
任秉滇市水利局局长
康二平市教体局局长
孙晋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贺兴国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刘泽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光满市气象局局长
刘昌平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郭丙福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晓频吕梁日报社社长、总编
刘和平吕梁电视台台长、总编
李耀辉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谈庆市园林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计划,抓好落实。
办公室主任:李小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耀辉(兼)
办公室人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2012年是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完成基础性工作的关键年,工作量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园对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行动起来,抓好各项创园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创建工作当作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要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四)突出重点,加大投入。要全力以赴抓重点,攻难点,对已经达标的项目,采取措施予以巩固;对达标难度大的项目,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达标。财政部门要确保各项创园工程资金落实。
(五)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新闻媒体要采取开设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及时报道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营造爱绿、知绿、建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
附件:吕梁市区2012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任务分解表(略)
http://www.lvliang.gov.cn/content/2012-09/04/content_1320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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