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忻政办发〔2015〕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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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1日
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
2015年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了继续深入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按照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2014—2020年)》,制定忻州市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工作要求,确保完善提质工程再上新台阶,农民安居工程实现新突破,环境整治工程取得新成效,宜居示范工程开创新局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重大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因地制宜,依靠基层,搞好服务;必须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倒排时间表,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提质工程。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人居硬配置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基础社会服务,确保农村人居软环境进一步升级,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实施连片贫困地区公路连通项目;完成县乡道路新建改造任务;启动实施村通水泥(油)路完善提质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推进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自来水入户工程,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解决6.678万农村居民和0.267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继续抓好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推进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快农村沼气、秸秆气化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农委)
推进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72.11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在60个村开展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力争再有2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2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全面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2015年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创新医疗联合体建设模式,力争覆盖到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加强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村卫生室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93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对口支援31所乡镇卫生院;完成4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健全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完成119144户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成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2015年达到人均470元,财政补助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90元;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空巢、高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成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农民安居工程。主要任务是全面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在市场化手段推进易地搬迁上取得突破,继续实施危房改造和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1、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
总结推广2014年原平市轩岗镇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经验,启动原平市、保德县、宁武县和静乐县4县市、12个乡镇、52个村、1.1万户、2.95万人治理搬迁安置工作。原平市:段家堡乡和长梁沟镇2乡镇、27个村、7654户、20686人;保德县:腰庄乡、东关镇和桥头镇3乡镇、7个村、1141户、3420人;宁武县:凤凰镇、薛家洼乡、阳方口镇、余庄乡和化北屯乡5乡镇、16个村、1535户、3746人;静乐县:杜家村镇和双路乡2乡镇、2个村、616户、1672人。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开采谁治理、谁损坏谁搬迁”的原则,把治理责任明确落实到煤炭生产企业和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在定襄县实施198户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全面开展河曲、保德、偏关、宁武、繁峙等5个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推进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工程治理。(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3、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对7650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4、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完成1.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牵头单位:市扶贫中心、市发改委)
(三)环境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等工作,建设山青水秀、宜居整洁的新农村。
1、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
按照“人员队伍、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整饰、长效管理机制”五个全覆盖的总要求,强化资金、人员、设施设备保障,出台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制度,每个乡镇争取有5个以上行政村达到省考核标准,编制垃圾转运站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清扫保洁、“四堆”清理、村容整饰,抓好垃圾转运站和处置点的建设。今年要建设20个垃圾转运站;建设规范的处置点350个,创建达标村925个,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更为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推进乡村污水治理
污水治理要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抓好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2015年开工建设36个村的生活污水防治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加快推进农村改厕
把污水处理和农村改厕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各地改厕方法和模式,鼓励引导农民因地制宜进行改造。(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村)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
(四)宜居示范工程。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启动美丽宜居示范村联创活动,按照分级创建、分类示范、分批实施的方式,建设一批达到“四美两宜”标准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市人居办和各县(市、区)人居办要制定创建方案,完善推进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分类示范就是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区位环境,选择不同类型、基础条件较好的村,选树典型,抓好示范,以示范引领创建工作。分批实施就是按照完成一批,增补一批,持续滚动实施,通过连续几年推广实施,使更多村庄成为美丽宜居示范村。2015年,在抓好2014年启动的5个省级、10个市级、87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基础上,以自然风光村、田园景观村、文化风情村、特色农业村为重点,创建20省市级、70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鼓励县一级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向美丽宜居示范村倾斜,建立整村统筹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集中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四美两宜”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委)
重视“人的新农村”建设。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加强乡风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卫计委)
三、进度安排
1、4月10日前,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出台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并将年度任务全部分解各县(市、区)。
2、5月底,各县(市、区)制定出台2015年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上报备案。
3、7~8月份,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察看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各地经验,帮助解决问题。
4、12月份,确保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市政府要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打分排队,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级政府是承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村是实施主体和建设单元。市有关部门重点抓好统筹协调、宏观指导。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办公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的“五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把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
(二)完善规划体系。在2014年已完成市县两级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重点编制和完善县域镇村规划和美丽乡村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强化规划实施,鼓励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可实施性,切实发挥各类规划的引领作用,科学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三)创新投入方式。各级财政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把各项涉农资金整合起来,捆绑使用,集中投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进各项工程的有序实施。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创新投入方式,建立引导激励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扩宽信贷渠道,增加信贷存量,鼓励市场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多形式投融资机制。
(四)健全管理机制。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发挥村委和村民理事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积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带动村民投工、投劳、投资,自己动手、自力更生改善居住环境、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
(五)注重培育典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村民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突出特色,要以点带面,分层次、分步骤推进,打造一批风貌独特、设施齐全、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的示范村,树标杆、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树立一批、带动一片,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六)强化监督考核。要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制度,建立平时督导、专项工程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要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定期专项审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七)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到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宣传群众,使群众真正认识到自己就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营造广大群众认可、支持和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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