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2〕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0日
阳泉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8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3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为总要求,以“五抓五重”(抓整顿、重在矿山,抓法治、重在规范,抓隐患、重在预防,抓责任、重在落实,抓基础、重在治本)为重点,以务实作风为保证,抓预防、降总量、强基础、上水平,为加快实现“千亿阳泉、百万新城”目标和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四大战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规行为和隐患问题明显减少,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能力切实强化,努力实现“三杜绝、双下降、一确保”,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关键敏感时期发生事故,杜绝连续发生事故;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确保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起好步、开好头。
三、范围分工
全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冶金、机械、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水运、铁路、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具体分工如下:
(一)煤矿由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监局阳泉分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呼亚民、张恒。
(二)非煤矿山、尾矿库由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孔禄泉、林青。
(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孔禄泉。
(四)冶金等工贸行业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孔禄泉。
(五)道路交通由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山西公路局阳泉公路分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张明川、黄少英、禹彦荣。
(六)消防由市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范发江。
(七)民爆物品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王斌权、孔禄泉。
(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建筑施工单位由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王伟锁。
(九)水利由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申志纯。
(十)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黄少英。
(十一)铁路由北京铁路局阳泉站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刘建忠。
(十二)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高巨海。
(十三)旅游由市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韩晓晨。
(十四)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张志成。
(十五)农机由市农机中心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卢怀长。
(十六)电力由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王良义。
(十七)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非法建设尾矿库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林青。
(十八)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文广新局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王斌权、范发江、高士萍。
(十九)国资企业由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责任人:武喜科。
(二十)其他行业(领域)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机构编制“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对一时难以明确牵头部门的行业(领域),其安全生产活动由市安委办明确。
四、组织实施
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由市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部署。具体工作由市安委办承担。
市安委办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活动内容
(一)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2]99号)确定的活动内容,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再进行一次对照检查。重点看对第一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发现问题是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解决的隐患问题是否认真梳理,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做到了“三落实”(落实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按照时限要求“一对一”彻底销号。
(二)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重点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国务院国发[2010]23号《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情况;全员安全培训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和每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情况;安全生产隐患例检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按规范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台账情况等。
(三)政府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是否到位。重点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亲自带队监督检查情况,提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对查出的隐患督促落实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按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台账情况;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情况;落实市政府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安全值班值守和“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重点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单位关闭取缔情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情况;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情况;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情况。特别是第一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的取缔关闭到位和死灰复燃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规范情况等。
(五)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重点看企业生产经营建设遵法、守法情况;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整治到位情况,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是否出现反弹情况等。
六、实施步骤
全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2012年12月5日-2012年12月9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实施方案和会议简报务于12月13日下午4点前分级报市、县(区)安委办;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投身到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28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所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的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和落实整改治理措施,切实在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上取得明显效果。市安委各督导组要继续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督导办法》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督查抽查。市政府将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各督导组和有关单位的汇报,研究解决活动中的具体问题。
第三阶段为深化阶段(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15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2012年以来特别是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在此基础上提出本县(区)、本行业、本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市安委要及时推广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集中曝光事故单位和重大隐患,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两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保安全、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要制定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导相结合,对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重点内容,认真搞好再检查、再部署,做到密切配合、齐头并进,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组织开展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疏漏、薄弱环节以及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台账,以此为依据进行重点督办和跟踪问效。要督促企业进行“回头看”,加大力度整改2012年特别是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未整改到位的隐患以及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整治的整治。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贯穿于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始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统筹协调,有机结合。要把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整体推进。要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结合起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要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要与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结合起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市安委办要及时掌握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情况。要建立完善工作信息简报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每周至少报送2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要建立完善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于每月2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上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3月1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荆向峰康凯
联系电话:256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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