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为了认真落实“1·8”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小鹏代省长的讲话要求,切实推进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引深全市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领导职责

(一)李栋梁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王旭明常务副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城建等方面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工作。

(三)刘星副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交通、水利、农机、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工作。

(四)任衍钢副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工作。

(五)董仙桃副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卫生等方面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工作。

(六)赵峰副市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民爆器材、铁路、交通管理、消防、国土、环保、电力、国资企业等方面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一)市住建局,责任人:王伟锁。负责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城镇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二)市交警支队、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公路分局,责任人:张明川、禹彦荣。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管理和建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市交通运输局,责任人:黄少英。负责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客运、水上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四)市水务局,责任人:申志纯。负责牵头组织饮水安全、水库安全、供用水设施等水利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五)市农机中心,责任人:卢怀长。负责牵头组织农机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六)市林业局,责任人:杨自明。负责牵头组织森林防火等林业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七)市教育局,责任人:高巨海。负责牵头组织校园、校车等教育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八)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文广新局,责任人:王斌权、范发江、高士萍。负责牵头组织餐饮、超市、影剧院、图书馆、文化中心、洗浴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九)市旅游局,责任人:韩晓晨。负责牵头组织旅游景区、公园安全设施等旅游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市体育局,责任人:马爱民。负责牵头组织体育场所、大型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一)市质监局,责任人:张志成。负责牵头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二)市食药局,责任人:贺聪明。负责牵头组织食品药品制售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三)市卫生局,责任人:张永忠。负责牵头组织医疗安全、医疗场所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四)市煤炭工业局、阳泉煤监分局,责任人:呼亚民、张恒。负责牵头组织“一通三防”等煤矿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五)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孔禄泉、林青。负责牵头组织非煤矿山生产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六)市安监局,责任人:孔禄泉。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工贸行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七)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责任人:王斌权、孔禄泉。负责牵头组织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民爆器材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八)北京铁路局阳泉站,责任人:刘建忠。负责牵头组织铁路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十九)市消防支队,责任人:范发江。负责牵头组织厂矿企业、道路交通涉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二十)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林青。负责牵头组织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二十一)市环保局,责任人:荆存柱。负责牵头组织水污染、大气污染、河道污染等环境保护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二十二)市经信委,责任人:王良义。负责牵头组织发电、供电、用电等电力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二十三)市国资委,责任人:武喜科。负责牵头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二十四)其他行业(领域)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机构编制“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一时难以明确牵头部门的行业(领域),其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由市安委办明确。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方面:

1.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所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及物资、设备配备情况;

3.施工现场防坍塌、防滑坡、防坠落等措施制定落实及职工安全培训等工作情况;

4.“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消除情况;

5.现场施工用电管理、防雷接地装置设立情况;管理档案及维修记录整理完善情况;

6.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旧城区、旧管网改造进展情况;

9.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直管公房危旧房屋应急预案建立、安全措施制定情况;城市集中棚户区房屋安全的监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隐患的危旧房屋治理方案制定、资金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道路交通及其基础设施方面:

1.新交通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情况;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逐级落实情况;

2.危险路段、病险桥梁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情况;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制定情况;

3.对各类道路交通工程检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核、安全培训以及现场管理等情况;

4.超速、超载、超限和疲劳、酒后、无牌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5.对假牌假证、套牌和挪用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情况;

6.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7.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8.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9.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

10.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以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情况等。

(三)水利方面:

1.水库安全机构设置、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自查、应急物资储备、防洪措施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情况;河道安全管理情况;

3.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储备情况;

4.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

5.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看护人员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农机方面: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农机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2.各类农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和行驶证申领发放情况;提高牌证检验率、审验率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3.查处农机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况;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农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农机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

5.农机车辆运行安全情况;包括制动、灯光、转向操纵机构的完好工作情况等。

(五)林业方面:

1.防火责任制的制定落实、防火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

2.森林专业灭火队伍建立、安全培训、抢险物资储备情况;

3.对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高火险地区、敏感地区和火情火灾多发区蹲点督查和巡回检查情况;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4.各林场的防火工作机构设立、检查制度制定、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护林员的配备到岗、灭火分队的建设以及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6.野外火源的管理情况;高火险时段林区24小时不间断检查、巡查及火情日报执行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及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等。

(六)教育方面:

1.学校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目标责任状的层层签定情况;校园各项安全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2.学校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4.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5.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6.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7.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8.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规章制度情况等。

(七)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方面: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安全标识、标牌的设置、完好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7.大型活动审批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

(八)旅游方面:

1.安全检查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台帐规范、完善情况;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的检查督促情况;

2.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及组织演练情况;

3.旅游高峰期游客疏导措施的制定完善情况;安全标识完好、设置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区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更新、维护情况;

5.特种设备检验、检修制度和记录完善、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6.旅行社、旅游公司车辆检验制度和驾驶员、导游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等。

(九)体育方面:

1.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2.高危险体育运动项目、规模较大的重要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等。

(十)特种设备方面:

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设立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使用单位操作规程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管理情况;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效验)情况;

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日常记录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按行政许可要求登记备案情况;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情况等。

(十一)食品药品方面:

1.落实“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情况;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处置情况;

3.实施国家、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情况;

4.餐饮服务许可及其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情况;

5.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情况等。

(十二)卫生方面:

1.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情况;

2.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情况;

3.各类事故伤亡人员应急医疗救护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情况等。

(十三)煤矿方面:

1.矿级领导每月深入井下现场跟班带班情况;深入井下现场监督、现场检查、现场指挥、现场解决问题的工作记录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和专户储存以及制定瓦斯治理、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和安全装备设施投资使用计划情况;

3.瓦斯治理、“一通三防”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方案建立和制定情况;高瓦斯矿井和具备抽采条件的应抽采瓦斯矿井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情况;

4.全矿每周、区队每日、班组每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切实做到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情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台账情况;

5.基建矿井按批准的安全专篇组织施工情况;杜绝超范围、超能力、超工期建设情况;

6.煤矿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矿、科两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7.煤矿探放水制度制定和防治水机构、装备、人员落实情况;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冒险生产作业行为情况;

8.有火区或煤层有自燃倾向性矿井防治火灾的有关制度和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建立火灾监测系统、装配CO和温度传感器以及采取综合预防自燃发火措施情况;

9.井上、井下大型生产、机电、运输装备、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双回路供电系统完善情况;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10.顶板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采煤工作面支护、支柱情况;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的储存、使用等制度情况;是否存在私自购买非法火工品的情况;

11.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劳动用工管理情况;个人安全技能帐户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1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知识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13.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矿、科两级管理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任职资格情况等。

(十四)非煤矿山方面:

1.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各工种、各生产环节的作业规程制定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情况;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5.露天非煤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采场工作帮和边坡稳定性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情况;

6.井采非煤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井采非煤矿山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井采非煤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情况等。

(十五)危险化学品和化工方面: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是否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上报;

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4.企业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联锁管理等情况;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保养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制度的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备案、流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

8.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救援演练、队伍建立、物资储备情况;

9.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10.加油站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等。

(十六)烟花爆竹方面: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

2.企业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情况;为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社会保险情况;

3.企业履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承诺书》的情况;

4.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档案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避雷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并合格;烟花爆竹仓库的仓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并实施了流向登记制度;配送车辆及配送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

(十七)冶金工贸企业方面:

1.各类冶金炉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爆炸措施的落实情况;生产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2.高炉本体、冷却系统、热风炉本体、煤气除尘系统的各类仪表检测及煤气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高炉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上料、卷扬系统、皮带运输等设备的安全联锁、防护装置、设施是否完好无缺;炼钢转炉吹氧、冷却、煤气回收、起重吊运机械及渣铁罐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3.炼钢电炉炉体倾动、氧枪、电极升降机械、供配电、冷却及起重运输机械,是否符合要求;轧钢生产的液压传(转)动设施、起重升降、自动控制、供配电、加热炉、退火、酸洗、润滑油料、循环水、燃气供应等系统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5.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6.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7.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9.建材企业的煤磨、煤粉仓、煤气发生炉、制氢装置、制氮装置和放射源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10.建材企业对职工造成危害的粉磨、高温窑炉和噪音设施是否建立了定期监测制度并认真予以落实;

11.建材企业是否建立了对原料破碎、输送、包装、散装水泥及混凝土搅拌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并认真落实等。

(十八)民爆器材方面: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基层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

2.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落实情况;为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社会保险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档案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配备及维护情况;

4.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使用、储存民爆物品行为情况;

5.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和技改项目安全专项评价情况;

6.对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淘汰生产线的拆除和管理及专用设备(含运输车辆)的完好和使用保养情况;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及完好情况;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

9.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十九)铁路方面:

1.保障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护情况;

3.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

4.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

5.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

6.铁路线路保护区内的道路及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的道路桥梁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标志及限高防护架的设置、维护情况;提速站区、线路封闭设施的设置、维护情况;

7.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8.道路、铁路共用桥防止车辆货物超载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十)非法采矿、超层越界方面:

1.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情况;各类涉煤工程叫停情况;

2.监督检查煤矿超层越界情况;

3.对各类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责任人的打击惩处情况等。

(二十一)环境保护方面:

1.加强对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情况;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防范情况;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督性监测情况;

2.加强对水污染、大气污染、河道污染的监测监控以及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制定执行情况;

3.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急环境管理和监测情况。

(二十二)电力方面:

1.发电企业的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等情况;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

2.供电企业的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对重要用户供电管理情况;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电网运行方式的复核审查情况等。

(二十三)国资企业方面:

1.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情况;

3.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应急管理和隐患治理措施情况等。

四、督导安排

(一)督导时间

2013年1月9日至2月9日,每半月对所督导单位进行一次督导(具体督导时间各组对口通知)。

(二)督导分组

市政府成立督导领导组和6个督导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1.督导领导组

组长:赵峰副市长

副组长:李立国市监察局局长

刘占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东民市重点办主任

孔禄泉市安监局局长

赵瑞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2.督导工作组

第一组:

组长:刘宪云市安监局副书记

副组长:苗国昌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成员:乔保英阳泉煤监分局副局长

王贵平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刘鸿钢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科主任科员

督导单位:盂县政府、市煤炭工业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阳煤集团、中铝山东分公司阳泉矿、国投南煤集团

第二组:

组长:何文斌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玉鹏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成员:杨建民市公安局二处处长

孙铁玲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科科长

韩强市监察局执法室副科级监察员

督导单位:郊区政府、市质监局、市水务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阳泉煤监分局、固庄煤矿、阳泉供电分公司

第三组:

组长:毕映楷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武文市教育局原纪检组长

成员:孙金宁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王叶峰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李治华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督导单位:平定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阳光发电公司、阳泉华润天然气有限公司

第四组:

组长:张其钊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赵秀英市规划局原纪检组长

成员:曹慧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杰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朱亚红市政府应急办副科长

督导单位:城区政府、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新局、荫营煤矿、阳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第五组:

组长:李宏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引弟市司法局原纪检组长

成员:刘文国市直教育工委副书记

宋振宏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副局长

张少波市政府办公厅人教科科员

督导单位: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河坡发电公司、北京铁路局阳泉站、阳泉煤运公司

第六组:

组长:马元祥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杨豪市发改委原纪检组长

成员:常悟江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

李卫星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李美军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督导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农机中心、市物资集团、晋东化工公司、阳泉石油分公司

(三)督导内容

1.对县(区)督导内容

(1)贯彻落实“1·4”市安委紧急会议、“1·8”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1·8”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认真落实《关于深刻汲取中南部铁路通道“12·25”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

(3)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情况;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所做的具体工作;对一般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公告公示情况;

(4)深入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安全生产措施情况;

(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通知》、[2011]40号《意见》,省政府12个行业118条规定和市政府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6)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挂牌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牵头组织成立检查组,带队进企业、下矿井、入车间、上公路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乡镇(街道)安监站“六有标准”和安全乡村达标建设情况;督促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情况;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报送情况;

(9)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情况。

2.对部门督导内容

(1)贯彻落实“1·4”市安委紧急会议、“1·8”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1·8”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认真落实《关于深刻汲取中南部铁路通道“12·25”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情况;

(3)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情况;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所做的具体工作;对一般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上报情况;

(4)深入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安全生产措施情况;

(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通知》、[2011]40号《意见》,省政府12个行业118条规定和市政府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6)落实监管责任“三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牵头组织成立检查组,带队进企业、下矿井、入车间、上公路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督促行业内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对行业内企业安全状况、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台账情况;

(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情况;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报送情况;

(9)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加强对行业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情况。

3.对企业督导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2)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检验检测情况;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投入情况;应急制度建设及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宣传情况;安全保障落实情况。

(四)督导办法

1.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监管范围内企业的方式进行,每半月督导一次,全面掌握所督导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必须由组长带队,其他人员不得代行组长职权;

3.督导组每次督导都要明确专题,一次集中督导一个方面;为提高督导水平和效果,必要时可聘请专家随同督导。不提倡一般性的督导;

4.督导组每次督导要给所督导单位留下督导表。督导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责成相关部门下达执法文书,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台账,切实做到隐患治理“五到位”,整治验收要进行效果评价。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市安委办,并按规定由政府挂牌督办;

5.督导组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向市安委办报送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有综合、有分析、有方法、有措施、有事例、有数字、有问题和有建议。督导组组长和成员要在汇报材料上签字;

6.督导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督导组的督导工作进行综合评判,奖优罚劣。对差的将通报批评,对好的将优先评选先进,并给予奖励。

(五)督导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头,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要制定细化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一把手”要亲力亲为,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每个阶段,市政府都将进行阶段总结,对工作扎实、效果较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拖沓、效果不明显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2.各督导组要认真开展督导活动,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抽查重点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认真组织开展本县(区)、本部门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同时,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相关工作;

3.各督导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就餐从简,中午不得饮酒。要对督导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汇总,确保督导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督导表(县区政府)

2.督导表(市直部门)

3.督导表(企业)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9日

附件1:

督导表(县区政府)

督导县(区):督导时间:2013年月日

序号

督导内容

督导结果

1

贯彻落实“1•4”市安委紧急会议、“1•8”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1•8”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文件、会议纪要或简报)

2

认真落实《关于深刻汲取中南部铁路通道“12•25”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文件、证明材料)

3

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情况(文件,抽查1-2个部门、企业);对一般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公告公示情况。(电子台帐、执法文书)

4

深入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文件、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安全生产措施情况。(文件、简报)

5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通知》、[2011]40号《意见》,省政府12个行业118条规定和市政府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证明材料、电子台账)

6

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挂牌责任制情况(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牵头组织成立检查组,带队进企业、下矿井、入车间、上公路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简报、证明材料)

7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乡镇(街道)安监站“六有标准”和安全乡村达标建设情况(证明材料);督促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证明材料)

8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情况(证明材料);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情况(证明材料);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报送情况。(证明材料)

9

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证明材料);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证明材料);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情况。(证明材料)

督导县(区)领导签字:督导组组长签字:

附件2:

督导表(市直部门)

督导部门:督导时间:2013年月日

序号

督导内容

督导结果

1

贯彻落实“1•4”市安委紧急会议、“1•8”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1•8”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文件、会议纪要或简报)

2

认真落实《关于深刻汲取中南部铁路通道“12•25”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情况。(文件、有关证明材料)

3

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情况(文件,抽查1-2个企业);对一般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上报情况。(电子台帐、执法文书)

4

深入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文件、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安全生产措施情况。(文件、简报)

5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通知》、[2011]40号《意见》,省政府12个行业118条规定和市政府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证明材料、电子台账)

6

落实监管责任“三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牵头组织成立检查组,带队进企业、下矿井、入车间、上公路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简报、证明材料)

7

督促行业内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证明材料);对行业内企业安全状况、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台账情况。(证明材料)

8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情况(证明材料);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情况(证明材料);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报送情况。(证明材料)

9

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证明材料);加强对行业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证明材料);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情况。(证明材料)

督导部门领导签字:督导组组长签字:

附件3:

督导表(企业一)

督导企业:督导时间:2013年月日

项目

督导内容

督导结果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书的奖惩是否兑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是否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和管理记录台帐;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台账;作业现场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是否上墙,并严格执行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外来施工(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与外来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条款;是否对外来施工方生产经营过程加强安全监管;外来施工方是否具备资质

督导企业领导签字:督导组组长签字:

督导表(企业二)

督导企业:督导时间:2013年月日

项目

督导内容

督导结果

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制度;是否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检验检测情况

是否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检验检测情况

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及监控台帐;是否落实专人或专业设备对危险源进行24小时监控

应急管理

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应急投入情况

是否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

应急制度建设及演练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是否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岗位、车间单项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留存演练记录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是否建立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基础工作及安全宣传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是否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安全宣传情况

厂区、车间是否设置安全黑板报、标语口号、警示标志等

安全保障落实情况

是否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督导企业领导签字:督导组组长签字:

注:对专业内容的督导,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督导。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