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4〕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到山头、到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和自救教育,新闻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森

林防火知识,其他有关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二、严格管理火源,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是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环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源头抓起,深入开展林区可燃物清理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要逐一落实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监管责任,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林内林缘坟地、林区旅游道路等重点部位,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护林人员,加大巡护密度,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要按照依法管制与合理疏导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管控农事用火,严禁私烧乱点农田秸秆及地边杂草,严禁在林区吸烟烤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在防火期内,进入林区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签订安全用火合同。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在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防火关键时期和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时期要强化巡查检查,做好重点区域和部位防控,杜绝重特大火灾发生,确保林区稳定和谐。

三、广泛宣传培训,全面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频次,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要增加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的醒目位置和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固定宣传牌,及时更新宣传标语。要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为平台,以林区镇村、居民点、青少年和外来人员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年11月份是全市基层防扑火知识大培训活动月,各县区和林业部门要组织森林消防队员、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职工深入林区逐镇、逐村、逐人宣传培训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用火避火常识,推广普及森林火警电话12119,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火意识和扑火技能。

四、强化应急准备,科学组织扑救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健全分级预警响应机制,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交通运输、信息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提早对各类扑火机具设备和林区道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正常运行。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技能培训和扑火演练,确保突发火情时能快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扑救森林火灾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必要时请求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支援。在火灾扑救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及时撤离疏散受火灾威胁群众,严禁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与扑火,严禁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严禁村民无组织扑救火灾。

五、坚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要加强森林火险监测、分析、预报和会商,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做好重点林区、草场及火患点的监控和布防。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热点核查零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防火期内,各县区每天下午15时前要向市防火办上报当天防火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坚决禁止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和值班电话使用小灵通,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县镇两级指挥长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报上一级防火指挥长批准,并指定代理责任人。对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贻误战机和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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