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宝政办发 〔2012〕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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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2〕77号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宝鸡市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渭河砂场治理工作,整顿采砂秩序,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开展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取缔渭河采砂船,依法打击违法采砂,彻底清理沿堤堆料,全面恢复堆料占地,划定渭河护堤地,规范采砂秩序,确保渭河安全度汛,保障渭河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实施,努力实现“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渭河治理目标。
二、整治重点
1.坚决取缔渭河采砂船。
2.严厉打击无证采砂和在禁采区、禁采期内乱挖滥采等违法行为。
3.全面清理在主河道、护堤地、可耕地范围内堆放砂石料。
三、工作安排
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从6月29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调查摸底阶段(6月29日—7月5日)。沿渭各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渭河采砂船、砂场设置、砂石料占用护堤地、耕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项排查,造册登记,并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顿意见。
2.集中清理整顿阶段(7月6日—7月24日)。各县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主要任务是对渭河河道内无证采砂、违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全面取缔非法采砂场,彻底拆除所有采砂船,并全部清理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对河道内的堆料、临建设施等其它碍洪堆积物、建筑物,责令当事人在7月24日前全部清理。对砂石堆料占压护堤地及集体可耕地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理,恢复耕地原貌。
3.检查验收总结阶段(7月25日—7月31日)。市政府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整顿不得力,堆料清理、占压护堤地和耕地行为纠正不彻底的县区,按照行政效能监察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市水利局、监察局向市政府作书面专题报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上统一领导,县区组织实施,部门分工包抓。市上成立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监察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供电局、地电工委分管负责同志,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岐山县、眉县、扶风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渭河采砂治理整顿组织协调工作。
2.密切协作配合。沿渭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办。市监察局进行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市水利局负责业务指导、沟通协调和组织检查。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渭河采砂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参与联合执法。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渭河沿岸砂场堆料占压护堤地和集体耕地的违法行为,做好渭河堤防护堤地确权和土地性质调整工作,指导划定砂场堆料场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吊销未经采砂许可实施采砂者的营业执照,要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市电力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砂船、违法采砂场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协助县区搞好清理整顿工作。
3.实行联合执法。各县区政府要集中精兵强将,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从严、从快打击河道无证采砂、乱堆乱放、违章建筑、占用耕地、破坏河道工程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渭河汛期禁采令,保证渭河汛期行洪安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渭河非法采砂者提供道路、场地、电力、工商执照、装卸、运输、机械等服务。因渭河采砂威胁铁路、公路、桥梁、供水(气)管道、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政府将组成七个督查工作组,对沿渭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第一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水利局、市治渭办参加,检查扶风县;第二组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水利局、工商局参加,检查陈仓区;第三组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水利局、工商局参加,检查高新区管委会;第四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水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加,检查金台区;第五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治渭办参加,检查岐山县;第六组由市防汛办牵头,市公安局、水利局参加,检查眉县;第七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水利局、治渭办参加,检查渭滨区。各检查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村逐段,认真检查,没有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督促县区政府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渭河采砂专项治理整顿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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