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稳增长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稳增长的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汉政发〔2015〕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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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稳增长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撑拉动作用明显的50个新建及重大技改项目、50个竣工投产项目、50户重点骨干企业、50户工业小巨人企业,重点支持帮扶,着力推动工业稳增长,为新一轮工业翻番开好局,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全力推进50个新建及重大技改项目
1.市财政对50个新建及重大技改项目按项目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补助或贴息最高50万元。
2.对当年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且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新建及重大技改项目,按每超计划投资1亿元补助5万元的标准,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全力支持50个竣工投产项目
3.对50个当年竣工投产重点工业项目,按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最高60万元。
4.对当年建成投产、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部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60万元。
三、全力支持50户重点骨干企业
5.对当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且产值增幅超过20%的工业企业,按照每新增产值1亿元,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最高补助100万元。
6.对于重点骨干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最高50万元。
四、全力培育50户工业小巨人企业
7.安排工业贷款周转金5亿元,支持工业小巨人企业流动贷款到期倒贷,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单户企业使用额度最高1000万元。
8.对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30%以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且增幅超过40%的工业小巨人企业当年新增贷款,市财政给予贴息,每户贴息最高50万元。
9.对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对企业补助5万元。当年首次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补助企业20万元。
五、加强工业稳增长领导
10.继续落实市级领导包抓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项目责任,着力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在用地、水电配套、手续办理等方面的问题,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11.企业领导班子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管理方式和营销模式,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全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对国有企业的补助资金,企业可用来奖励领导班子。
12.此前我市制定的工业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执行。本《意见》中,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多种补助扶持政策,补助最高100万元。
13.四个方面各50户企业(项目)名单由市工信委负责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定一次。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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