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铜川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结合《铜川市创建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根治城市大气污染为目标,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集中解决烟尘、工业粉尘、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所有工业和生活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以内,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普遍满意。力争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以上。

二、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2、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

3、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各产生污染的单位、个人负责各自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范围。

铜川市南北市区、宜君县等所有建成区及其连接带。

(三)治理内容。

1、所有建成区及其连接带的燃煤污染;

2、210国道沿线及药王山周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造成的扬尘污染;

4、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的扬尘污染;

5、餐饮业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6、机动车尾气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煤烟污染治理。

1、继续抓好新区无煤区建设。新区禁止使用煤炭,严禁新建燃煤设施及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现有燃煤锅炉要限期取缔并拆除,全部使用天然气、电、水煤浆等清洁能源。此项工作由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加强居民住户、单位食堂的煤烟治理。治理范围内的单元楼和单位食堂应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气化率。天然气未通达地区要使用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烟煤散烧。此项工作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3、狠抓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治理改造工作。煤烟治理区域所有工业窑炉、锅炉要限期改用天然气、水煤浆等清洁燃料。现有燃煤锅炉必须按规定燃用低灰低硫煤炭,并添加使用固硫剂。天然气未通达地区或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居民散户,必须使用无烟煤等清洁燃料。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认真抓好查堵烟煤源工作。加大煤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城市周边及210国道两侧禁止贮存、销售煤炭,违规煤场要全部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市煤炭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和辖区政府配合。

(二)工业粉尘污染治理。重点治理210国道沿线及药王山周围的石灰、水泥企业。按照“一标三化”、提档升级有关要求,突出抓好石灰、水泥企业环保设施的达标运行、物料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控制等工作,严禁偷排、超排,不断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巩固石灰、水泥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成果,以绿化、净化、美化为主要内容进行全方位升级改造,积极创建花园式绿色示范企业。此项工作由各辖区政府负责,中、省属水泥企业的污染治理由市环保局负责。

(三)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把审批关,所有新建的餐饮企业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在联防联控区域内所有已设立的饮食服务单位及门店一律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油等清洁燃料,并采取先进环保技术对油烟进行治理,不得超标排放。取缔露天烧烤摊点。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市住建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建筑工地、物料露天堆场等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围挡,有必要的洒水设施;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储;出入工地的车辆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运输物料,应采用密闭车斗;工地内从建筑上层不得凌空抛撒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市区道路、过境公路要加强修缮,扩大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面积,增加洒水频次;取缔市区及周边违法建设的煤场、物料装卸场;合法建设的物料堆场要设立挡风墙或对物料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五)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提倡市民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大力推广以天然气等为燃料的燃气汽车;加强汽车尾气的监测治理,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对尾气超标的车辆进行治理,加快黄标车的淘汰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

(六)秸秆等焚烧污染治理。坚持监管与引导相结合的办法,严禁在城市周边及主要交通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和烧荒,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此项工作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小平、市环保局局长万水库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文化广电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全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环保抓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上统一部署,进行再动员、再安排,认真落实辖区环保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保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投入,加快集中供热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天然气工程建设,提高入户率。对在采暖期无集中供暖设施,使用无烟煤、型煤的困难群众继续进行实物券补贴,保证群众安全过冬。要做好补贴煤票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煤票真正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各单位要切实维护和使用好现有供暖设施,不得以煤烟污染治理为借口随意停止供暖,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筹集专项治理资金,以奖代补,促进水泥污染治理提档升级项目建设,确保各项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宣传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的意义、政策和要求,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曝光问题,督促后进,推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办)、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处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各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食堂、饮食门店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超标排放污染物、违规使用烟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以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五)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考核。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工作实绩为主,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行政不作为,任务没有落实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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